内容出处: |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1954 |
颗粒名称: | 一、制度建设 |
分类号: | F832;D92;F426 |
页数: | 5 |
页码: | 295-299 |
摘要: | 1988年11月29日,拜城县联合社根据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关于收回1984年底以前呆滞贷款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信用社职工和非信用社职工收回1978年年底以前贷款均按本息总额的20‰给予奖励;信用社职工和非信用社职工收回1979~1982年年底以前的呆滞贷款均按本息总额的15‰给予奖励;信用社干部收回1983~1984年底以前非本人发放的及非信用社干部收回呆滞贷款均按本息总额的10‰给予奖励;对主动归还呆滞贷款的贷户,采取下浮利率的方式给予鼓励。 |
关键词: | 新疆维 联合社 自治区农村 信用合作社 不良贷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