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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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1900
颗粒名称: 一、管理
分类号: F832;F275;F426
页数: 7
页码: 211-217
摘要: 1958年,拜城县农村信用社根据人民银行要求取消出纳专职复核,建立个人负责制,取消钱账分管。
关键词: 登记簿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会计主管 信用社

内容

1958年,拜城县农村信用社根据人民银行要求取消出纳专职复核,建立个人负责制,取消钱账分管。
  1959年,县农村信用社根据人民银行规定,信用部出纳负责现金收付、封装、保管、收兑破票、兑换金银、调剂市场主辅币以及进行反假斗争等工作。
  1965年,县农村信用社建立核算制度,以及钱账分管交叉复核制度、账务处理制度、定期通打账务制度、交账制度、错账错款登记处理制度、重要空白凭证领发保管制度、挂失制度、交接制度、保卫安全制度等。
  1975年,县农村信用社认真执行《现金管理细则》,加强柜面监督,禁止坐支现金;严格核定库存,对库存进行定期检查。执行人民银行“提高革命责任心,坚持双人押运、双人临柜和交叉复核等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的出纳工作制度。
  1977年8月,《现金管理办法》实施,县农村信用社接受人民银行县支行现金管理,负责所辖村、镇、企事业开户单位现金管理。是年,信用社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在农村开展收回超支、借支、垫支款和清理欠款工作,扩大货币回笼。
  1980年,县农村信用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损益集中、利润留取财务管理体制。信用社为基本核算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经济核算指标由农业银行县支行核定。
  1981年,县农村信用社根据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信用社财会工作座谈会精神,把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纳入信用社财会工作重要内容;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信用社职工业务技术水平;加强财会辅导工作,开展财务大检查和财务整顿,表彰先进,严肃财务纪律。
  1983年,县农村信用社根据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精神,推行经营责任制,实行利润留成,改进农村结算,加强稽核工作,促进财务工作正规化。
  1989年,县联合社根据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关于下发“1989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依法管理、相互融通、计划衔接、平等互利原则,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国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计划资金管理竞赛办法》,开展资金管理竞赛活动。
  1991年1月1日起,县联合社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关于持“会计证”办理银行留存印鉴的联合通知》,要求办理结算或信贷业务留存印鉴的会计人员,必须持有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会计证”,留存印鉴与“会计证”上的名字相符。对使用“见习会计证”一年到期,还未领“会计证”的会计人员单位,停止对该户会计人员印鉴的使用,停止办理该单位的结算或信贷业务。
  1994年1月1日起,县联合社认真执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财务收支遵循权责发生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主任负责、民主监督、全员管理、岗位把关的内部经营责任制,加强内部经济核算,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与核实。
  1996年1月1日起,县城乡信用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严格执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核算财务收支,加强内部经济核算,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考核、分析工作,筹集和使用资金,依法上缴国家的各项税金。加强各项业务收入管理,据实核算各项业务收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加强资本金管理和监督,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和增值。是年,县联合社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将财务管理核定的指标落实到各职工和岗位,实施责、权、利挂钩,实现工作成果与经济利益挂钩。年末,根据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关于核定财务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农业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对县联合社财务管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利润额、亏损额、贷款利息收回率、综合费用率、应付利息备付率。是年,县联合社在脱钩过程中,经多次协商决定仍在农业银行县支行开立备付金账户,在资金清算、现金供应、押运守库等方面维持过去的方式不变。县联合社抽一名押运人员和运钞车,统一由农业银行县支行调度使用,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个别基层营业所在满足自身需要的情况下,才允许信用社领取现金,现金不足时,营业所也不积极联系调运,使信用社急需现金时得不到现金,不能保证及时支付客户资金,影响信用社信誉。1997年1月17日,县农金体改办向阿克苏地区农金体改办上报《关于农村信用社脱钩后的资金遗留问题和现金供应管理工作的请示》。
  1997年,县联合社认真执行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行政管理费管理办法》。是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关于开展城市、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西城城市信用社、县联合社、县联合社营业部、城镇、亚吐尔、老虎台、布隆、克孜尔、克外孜力克、黑英山、托克逊、大宛其、米吉克、大桥、康其、赛里木、温巴什、察尔齐、提扎卡哈等信用社分别被列入清产核资单位,并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是年,县联合社根据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度农村信用社会计决算工作意见》,从紧从严核算财务收支;除按制度规定做好清理逾期贷款、结算占款、过渡性资金,核对调整日常账务,盘点各项财产、现金、有价单证,核实财务收支等基础工作外,重点做清产核资补课工作、乡镇企业信贷资金清理核实工作;建立股金登记制度,完善股金账户管理。各档次存款执行利率按实际加权利率(即调整前后加权平均利率)计算。呆账准备金按年初放款余额的1%差额提取。对1993年年底以前的股金仍实行保息分红,对1994年以后的股金不再实行保息分红。1997年度信用社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待处理历年亏损后的余额,按以下顺序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提取公益金5%,按5%~10%的比例提取劳动分红,按50%~70%的比例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是年,县联合社在原库房的基础上加盖一层,用于会计档案存放,总面积211平方米,总造价100250.00元;将全辖信用社会计档案全部调运县联合社,进行整理、立卷、归档;根据阿克苏地区农金体改办《关于继续做好我区农村信用社会计达标升级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会计达标升级申报、考核及验收工作,对1995年会计达标升级工作已取得等级证书的单位,进行复查,重新确认其等级。5月15日,县农金体改办向阿克苏地区农金体改办上报会计达标等级单位考核合格。6月,阿克苏地区农金体改办对县联合社会计达标工作进行验收。
  1998年,县联合社根据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立“八个一”检查制度,即县联合社营业部主任、各信用社主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八个方面的检查:1.核查一次库存现金及管库、守库情况。2.核对一次总分账簿及行社、社社、社内之间往来账务。3.核查一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使用情况。4.核查一次印、押、章和金库钥匙的管理使用情况。5.检查一次执行“四双”(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制度和各岗位按规章制度操作情况。6.检查一次执行联行结算纪律情况。7.检查一次会计、出纳等人员交接班情况。8.检查一次双人定点或外勤人员业务周转金和报账情况。严格执行会计工作内勤主任负责制、财会工作统一管理、《会计法》和信用社各项财会制度、会计业务操作规程、微机处理会计业务执行严密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制、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和其他会计账表凭证管理、会计业务事后监督和检查制度、会计人员培训、会计工作奖惩制。
  1999年,县联合社根据《1999年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工作要点》,成立县联合社会计达标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会计达标考核内容包括会计机构与人员、会计基本规定、会计核算质量、出纳安全与管理、联行及结算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和网点管理及其他。考核采用千分制方法进行。从4月开始县联合社开展会计达标升级工作,将基层社会计档案集中到县联合社,从基层社抽调部分人员开展达标各项准备工作。6月末,县联合社向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上报会计达标工作验收报告,7月初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进行现场验收,7月底至9月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以及人民银行总行分别进行验收。本次达标有一家信用社达到一级会计标准,5家信用社达到二级会计标准,2家信用社达到三级会计标准。是年,县联合社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农村信用社按比例上缴行政管理费的通知》,上缴管理费按营业收入2.5%提取,留用80%,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农金科留用10%,上缴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10%(包括上缴人民银行总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
  1999年,县联合社全面落实1998年制定的“一社一策”综合整治方案。将财务、会计制度译成维文,职工人手一册,进行系统学习。1月末,对各信用社会计、出纳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9人进行处理;2月初,组织全辖现金、统计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完成信用社各岗位规章制度汇编,下发基层信用社,认真执行;严格大额贷款审批、报备制度,防止出现新增贷款死滞,最大限度地降低不良贷款比例。上半年,县联合社加大监管力度,累计下乡7次,监督各信用社财务管理、费用开支;对布隆乡信用社违规装修的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亚吐尔乡信用社不报备计划搞装修,予以制止,严肃批评;组织开展信用社报表报送人员培训2次;将非现场监管报表全部翻译成维吾尔文下发各基层信用社;按日做好各信用社资金头寸余缺监控;按月、按季开展非现场监管分析、上报工作。是年,县联合社根据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关于下达1999年农村信用社财务考核指标及信贷计划的通知》,认真开展财务考核工作,把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信用社和职工个人,建立与职工个人所得挂钩的考核办法。10月,县联合社根据《关于做好农村信用社增收节支扭亏增盈工作的紧急通知》,牢固树立勤俭办社思想,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购建(含在建工程),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严格实行效益与职工利益挂钩,亏损信用社午餐费、效益工资一律不发;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核定县联合社机关人员费用率和人均费用额。
  2000年,县联合社认真执行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制定的《阿克苏地区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暂行规定》。明确省会以上城市交通费为每人每天4元。伙食补助费为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5元,特殊地区24元。住宿费标准为县联合社正、副主任和被聘任的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为60元,其他人员为50元,超过规定标准部分自理。
  2002年,县联合社在会计决算工作中,积极清理收回到、逾期贷款和历年沉淀贷款;对长期没有发生往来的不动户,主动联系督促办理并户或销户手续;对结算中资金和应收汇款、汇出汇款等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应付款项等过渡性资金,全面、逐笔进行清理和收回;对委托及代理业务,按照规定或协议进行清理。检查全部账户的会计科目归属,核对总、分余额;盘点财产;核实损益;加大决算前的利息清收力度。
  2004年,县联合社开展会计达标升级工作,成立财务信息部,将财务和科技归为一个部门统一管理。4月1日,县联合社荣获阿克苏银监分局2003年度管理农村信用社金融统计工作第二名,奖金2000元。
  2005年3月25日,县联合社荣获阿克苏银监分局2004年度金融统计决算工作第二名,奖金2000元。
  2008年,县联社认真执行自治区联社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行会计主管委派制的通知》。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用”原则,在全辖开展竞聘会计主管。6月10日,县联社成立会计主管委派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志明,副组长米吉提·阿吾提、陈守良,成员张静、刘洪柱、艾买尔·艾沙、张新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信息部,办公室主任张静,办公室成员刘洪柱、艾买尔·艾沙、张新泉。会计主管竞聘条件:1.思想品德端正,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自律。2.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或助理会计(经济)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可先进行竞聘上岗,在上岗后两年内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熟悉国家金融法规和农村信用社财会业务操作规程,掌握本行业会计、财务管理有关知识。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事业心、责任感。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要求。6.从事会计工作岗位时间三年以上。6月25日,县联社进行会计主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会计主管由县联社实施统一管理、定期考核、岗位轮换、监督管理,被委派单位不得干预会计主管工作。
  2010年,县联社制定《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会自律监管工作实施细则》,配备兼职财会自律监管员,与其签订岗位责任书,实行包片管理、责任连带。
  2011年2月25日,县联社《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明确柜面业务处理程序4条、查库程序2条、会计主管履职管理5条、柜面业务工作纪律5条。各网点会计主管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和信用社各项制度、办法,正确督导、监督网点会计核算,对网点会计出纳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加强对账管理工作,严防内部人员利用不及时对账或虚假对账从事违法、违规、违纪活动,严格按照《新疆农村信用社对账管理暂行办法》,余额对账单于次月月初15日内送发完毕,并于当月收回全部对账回执;各网点严格对账岗位与记账岗位分离制度,会计主管每月及时与单位进行账务核对,确保内、外账务数据真实、准确、一致。会计主管对对账真实性负责。
  2012年2月9日,县联社《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计业务操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柜员每天互相交叉移库由会计主管监督执行,如发现未按规定移库,每次对会计主管和网点主任分别处罚20元,对责任柜员处罚100元。柜员每日坚持“一日三碰库”制度(上午上班、下午上班、晚上下班分别对自己管理的账款进行对账),午休前分别对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清点后离开,如发现未坚持“一日三碰库”,每次对柜员和会计主管分别处罚30元和10元。现金凭证、普通尾箱由会计主管管理,凭证主尾箱由网点主任保管,不得同一人保管两个尾箱。如发现两个尾箱未分开管理,对网点主任和会计主管分别处罚200元和100元。柜员办理业务时不得逆程序让客户签名,必须办完相关业务后才能让客户签名确认,违者每笔业务对经办人员处罚20元;如果网点普遍存在该类问题,对网点主任和会计主管给予100元处罚;与客户发生纠纷如用逆程序操作影响事实认定的,由经办人员承担后果并加重处罚。柜员在办理现金收入业务和ATM业务,因发生现金长短款而造成账款不符时,发生长款须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通过“长短款入账”交易计入其他应付款——待处理长款账户;发生短款时,如当日未能查清和找回,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计入其他应收款,待长短款找回时通过“长短款销账”进行销账。如未按以上流程处理,对会计主管处罚50元。办理贷款手工冲补账业务时,严格按照核心系统项目组下发的流程办理,如未按流程办理贷款手工冲补账业务造成中转科目不平的,对会计主管处罚100元。新门柜系统依据操作业务的不同类型生成不同的打印资料,凡属于凭证类型的装订传票,属于清单、报表类型的专夹保管,定期装订。传票装订顺序是机构轧账单——柜员轧账单——柜员凭证整理单——凭证使用登记簿——凭证结余登记簿——现金尾箱余额查询——由小至大的业务记账凭证(包括相应的原始凭证和附件)——来账凭证——业务汇总凭证——其他凭证(包括贷款自动扣款凭证、贷款到期通知单等系统批量处理的凭证);系统未打印流水号的凭证必须人工单独编制凭证序号;每有一本装订不合规的传票,对会计主管处罚30元。各类报表、统计数据等未按时上报或完成,对责任人按迟报天数一天处罚50元。
  2012年12月25日,县联社《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2013年1月1日起,需要手工登记的登记簿有会计主管工作日志(年末更换)、挂失登记簿(跨年连续使用)、印章印模保管使用登记簿(跨年连续使用)、会计档案登记簿(跨年连续使用)、重要物品保管登记簿(年末更换)、业务资料调(查)阅登记簿(跨年连续使用)、业务移交登记簿(年末更换)、上门收款收单登记簿(跨年连续使用)、会计检查(辅导)登记簿(跨年连续使用)、出入重要区域人员登记簿(年末更换)、对账单发送收回登记簿(年末更换)、领用重要票据登记簿(年末更换)、联行结算收票登记簿(年末更换)、查库登记簿(年末更换)、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登记簿(年末更换)、开(销)户登记簿(跨年连续使用)、查询扣划冻结业务登记簿(跨年连续使用)等17种,其余登记簿均在系统中有相应的登记簿,无须手工登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县联社清算中心每月将基层信用社上月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种类、数量、起止号码等情况填制对账单,交基层信用社负责人核对。基层信用社于5日内将对账单回单联交清算中心。规定借款借据第一联(银行联)必须由会计主管保管并定期与系统进行核对。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代理他人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经办柜员要求代理人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代理个人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经办柜员要求代理人出示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经办柜员对客户提供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进行联网核查并打印核查回执单)无误后方可办理开户业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库存现金管理办法》,柜员休息前一天必须将现金调剂给会计主管保管的现金主尾箱(95号尾箱)或在柜员现金尾箱限额内调剂给别的柜员,重要空白凭证、印章及密码器必须入箱(库)双锁保管,随其他柜员现金尾箱一同交由押运人员入库保管,钱箱一把钥匙由柜员保管,另一把钥匙由会计主管或主任保管。柜员休息天数超过3天的将重要空白凭证上缴主任保管凭证主尾箱(97号尾箱),印章及密码器必须双锁(库)保管,随柜员现金尾箱一同交由押运人员入库保管,钱箱一把钥匙由柜员保管,另一把钥匙由会计主管或主任保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账管理办法》,贷款账户余额核对按季进行,由营业部打印贷款账户余额对账单并传递给公司业务部,公司业务部负责将贷款账户余额对账单发送借款人进行核对并登记余额在账单发送收回登记簿。发送对账单于次季度月初15日内发送完毕,于当月收回全部对账单回执并进行装订后交营业部保管。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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