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生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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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1873
颗粒名称: 四、民生贷款
分类号: F832;D92;F426
页数: 2
页码: 179-180
摘要: 2004年,拜城县联合社根据《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 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的通知》,坚持方便贷款、防范风险的原则,制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为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所需路费和食宿等费用提供生源地小额贷款。2006年10月,县联合社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关键词: 借款人 县联社 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 信用社

内容

2004年,拜城县联合社根据《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 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的通知》,坚持方便贷款、防范风险的原则,制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为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所需路费和食宿等费用提供生源地小额贷款。2006年10月,县联合社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2007年2月,县联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拓展国家助学贷款形式,多渠道开展助学贷款业务,明确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信用社具体负责办理。贷款人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和拜城县户籍;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家庭经济困难,能提供所在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4.诚实守信。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贷款期限由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计划确定,受益学生毕业后1~2年内开始还贷,借款期限不超过受益学生毕业后6年;借款人中途需停止贷款的,须向信用社申请终止发放贷款。
  2007年,县联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抗震安居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发放安居贷款,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的方针,遵循改造新建并举、扶持自筹结合、专款专项管理的原则。明确贷款对象为从事农村土地耕作、养殖或其他涉农经营活动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城乡居民。贷款用途:1.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下,积极推进农村抗震安居住房建设和改造。2.在政策引导和统筹规划的前提下,采取“谁所有、谁负责”和加固并重的原则,加快城镇危旧住房、抗震安居住房改造。抗震安居住房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贷款期限为3~5年。
  2010年,县联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再就业、妇女创业、葡萄种植等各项政府扶持贴息贷款业务,按照县委让利于农户的要求,调低贷款利率浮动水平,减少利息收入1100万元。
  2011年,县联社组织人员深入农村调研农牧民生产情况,按实际需要向农牧民发放贷款。除继续支持农业春耕生产外,对节水滴灌、养殖业和扶贫贴息贷款分别给予优先支持。推行民生贷款,发放妇女创业贷款2.35亿元;发放畜牧贴息贷款3422万元,发放富民安居贷款1167万元,发放葡萄架贷款336万元,发放蔬菜大棚贷款450万元,民生贷款业务在全地区排名第一。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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