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1850 |
颗粒名称: | 四、投资股 |
分类号: | F832;D92;D923 |
页数: | 1 |
页码: | 148-148 |
摘要: | 投资股是由社员在基础股金外投资形式的股金。股金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入股人要持有投资股,必须先持有资格股。自然人投资股起点为1000股,法人投资股起点为1万股。投资股数额由投资人自己决定,但不得违反有关持股比例的限制性规定。投资股根据投资股金多少确定投票权,自然人社员每持有1000股投资股取得一个投票权,法人社员每持有1万股投资股取得一个投票权。社员持有的投资股可依法参与股金分红,投资股的分红可适当高于资格股。 |
关键词: | 投资股 投票权 限额以上 自然人 依法转让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