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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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114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总则
页数: 1
页码: 951-951

内容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境内从事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包括自治区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专用公路及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 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区公路工作。
  自治区公路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全区国道、省道以及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管理的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州(地)、市、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县道、乡道的建设、养护实施工作。
  交通主管部门对农牧场、石油、厂矿、林业、水利等单位的专用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条 新疆建设兵团交通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公路,服从自治区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业务上接收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自治区鼓励、引道国内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自治区对投资建设、经营公路的经济组织或个人给予扶持和帮助,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自治区在公路规划、投资建设、养护管理以及个人培养等方面对边远和贫困地区给予扶持和帮助。

知识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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