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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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1061
颗粒名称: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分类号: F426;D630;F810
页数: 9
页码: 794-802
摘要: 1996年,自治区交通厅机关行政编制95名(含纪检监察6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组长),处级领导职数30名。
关键词: 新疆交通 领导职数 事业编制 交通厅 自治区

内容

1996年,自治区交通厅机关行政编制95名(含纪检监察6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组长),处级领导职数30名。
  按规定设立老干部工作处,单列编制12名,领导职数2名。
  1.原机关生活服务处更名为“自治区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相当县(处)级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7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3名。领导职数3名。
  2.为加强自治区交通规费的征稽和管理,自治区交通厅养路费征收稽查处易名为自治区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自治区港航监督处、自治区船舶检验处、自治区车辆购置附加办公室),领导职数5名,为交通厅直属的县(处)级事业单位。设在各地的征费稽查所均更名为征收稽查处,相当副县(处)级(含征稽培训中心);征稽站更名为征稽所,相当于科级;乌鲁木齐车辆购置附加费办公室,挂靠自治区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相当副县(处)级。上述事业单位编制领导职数均维持现状。
  3.修志人员单列事业编制4名,全额拨款,由宣教处管理。
  自治区机构改革办公室对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批复如下:
  新疆交通学校和新疆交通技工学校合并,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形式。撤销《新疆交通报》编辑部,该报作为内部发行刊物由交通厅宣传教育处管理,其1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予以保留。交通厅教育视导人员事业编制5名。精减2名,保留3名继续工作,由厅宣传教育处管理。
  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新疆交通科学研究所、新疆交通医院、交通厅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交通厅公路规划室、交通厅编译室、交通部电视中专新疆分校、交通厅公路工程定额站、交通厅电子计算站等10个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维持原状不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新疆柴油车大修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新疆钢铁集团公司兼并,从此脱离交通厅隶属关系。
  2001年,交通厅机关行政编制56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组长),处级领导职数21名(含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按规定设立老干部工作处,单列编制12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
  修志人员单列事业编制4名,全额预算管理。
  成立自治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县级,列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全额预算管理。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自治区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相当正县级,核定领导职数3名,事业编制37名,其中全额预算管理14名,自收自支23名。

知识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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