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0983 |
颗粒名称: | 一、征收沿革 |
分类号: | F426;D625;D92 |
页数: | 1 |
页码: | 724-724 |
摘要: | 1987年底,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公路客运附加费在全区范围内征收,征收对象为从事公路客运的车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实施细则》在1987年出台时,客运附加费被确认为新疆公路客运站点建设费,“为解决公路汽车站、点设施与公路客运事业不相适应的矛盾”,自治区“同意采用在公路客票中每人千米增加2厘钱附加费的办法解决全区运输站点建设资金问题”。 |
关键词: | 公路客运 附加费 征收标准 自治区 客运附加费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