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运站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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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857
颗粒名称: 一、货运站场建设
分类号: F293;F426;F203
页数: 2
页码: 599-600
摘要: 2005年末,自治区共有营业性道路货运站(场)293户(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零担站、托运部、信息部),从业人员3292人,其中,自有货运仓储面积1444013平方米,租赁他人存储货物仓库面积158975平方米,均为通用型仓储设施,另有货物简易库棚与货物堆场面积1330575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662128平方米,装载机械设备545台(其中,托盘搬运车179台、叉车114台、吊车51台、取货送货车198辆)。
关键词: 平方米 道路运输经营 交通部 自治区 货运站场

内容

2005年末,自治区共有营业性道路货运站(场)293户(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零担站、托运部、信息部),从业人员3292人,其中,自有货运仓储面积1444013平方米,租赁他人存储货物仓库面积158975平方米,均为通用型仓储设施,另有货物简易库棚与货物堆场面积1330575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662128平方米,装载机械设备545台(其中,托盘搬运车179台、叉车114台、吊车51台、取货送货车198辆)。具有车货管理信息系统的115户,占总户数的39.25%,经营期限3~5年以上的有132户,占总数的45.05%。年组货15079319吨。经业户申请,运管机构审核,凡符合交通部颁布的《道路运输服务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通部交运发〔1993〕1384号)规定条件的,并核发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又经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了营业执照的合法经营业户248户,占总货运站场业户的84.6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的地州市有乌鲁木齐市运管总站、石河子市运管总站、吐鲁番地区运管总站、阿勒泰地区运管总站、伊犁州运管处、和田地区运管总站和喀什地区运管总站等,上述地区把货运站场全部纳入了行业管理的范畴。

知识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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