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0794 |
颗粒名称: | (二)原油纳入指令性运输计划 |
分类号: | F426;F127;D624 |
页数: | 2 |
页码: | 565-566 |
摘要: | 1991年4月,自治区交通厅、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通过公路运输的原油实行计划管理的通知》规定:一是治理整顿原油运输市场违规违纪、市场秩序混乱;二是新疆石油局准东油田生产的原油,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西北石油局在塔克拉玛干生产的原油,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在吐鄯托盆地生产的原油,一律纳入自治区交通厅指令性运输计划的范畴;三是各油田生产的原油凡需通过公路汽车运输的由各油田生产调度部门在每月20日前报运输计划,由自治区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负责平衡后,自治区交通厅下达自治区、地州市和中央驻疆运输企业组织车辆完成;四是计划的执行与监督,由自治区运管局、兵团交通局和地州市交通局(处)及运管机构负责。 |
关键词: | 交通厅 自治区 油田生产 运输计划 公路运输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