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源—喀拉布拉段改建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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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636
颗粒名称: (三)新源—喀拉布拉段改建工程
分类号: U416;F426;TU712
页数: 1
页码: 373-373
摘要: 改建工程起点(K43+300)为新源县街区,途经塔勒得镇、公安农场,终点(K109+984)为喀拉布拉乡处,全长66.62千米。改建路段地处伊犁河谷,地形平坦,路线两侧均为农田,沿线土质含水量较高,全年降水多。
关键词: 改建工程 筑路机械 工程质量 通过验收 公路总段

内容

改建工程起点(K43+300)为新源县街区,途经塔勒得镇、公安农场,终点(K109+984)为喀拉布拉乡处,全长66.62千米。改建路段地处伊犁河谷,地形平坦,路线两侧均为农田,沿线土质含水量较高,全年降水多。
  原老路于20世纪60~70年代修建,全线除新源县城和喀拉布拉至巩留段陆续改建为沥青路面外,其余路段为砂砾路面,改建工程以路面工程为主进行改建。
  1998年,伊犁公路总段进行勘测设计,路线基本沿老路布线,充分利用原有路基、桥涵。改建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计算行车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10米,路面宽7米,路面原设计为2.5厘米沥青表处面层+10厘米级配砾石基层,桥梁设计车辆荷载为汽车—20级、挂车—100,桥涵与路基同宽。
  改建工程全线分3段,即K43~K50段、K50~K77段、K77~K105段,分别由伊犁公路总段、新疆筑路机械厂、武警交通第四支队施工,新疆公路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全线监理。
  2000年6月,交通厅质量监督站、公路管理局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交工验收。其中K50~K77路段(新疆筑路机械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通过验收。K43~K50段由于施工未对原路软弱土方进行处理,路面破坏严重,工程质量不合格;K77~K105路段,检查其路面弯沉值不符合设计要求,并出现龟裂和破损,工程质量不合格;上述两段未能通过验收。验收决定对工程进行核定。同时决定扣减K43~K50段和K77~K105段合同段工程质量保证金44万元,对监理单位进行全疆通报批评。
  核定改建工程主要完成路基土方161838立方米,圆管涵6道64米,盖板涵34道435米,中桥1座35.92米(1~25米后张无黏结预应力砼空心板桥),沥青表处路面506448平方米。改建工程原按1800万元包干实施,工程增加乳化沥青封层、小桥涵及路基土方,追加资金640万元,共投资2440万元。

知识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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