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议粮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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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227
颗粒名称: (四)平议粮价
页数: 1
页码: 579-579

内容

灾荒之年,粮食减产,粮价往往会大幅度上升,使一些贫苦灾民雪上加霜,生活更加困难。这时地方官府多会奏请清朝政府,准许动用官仓存粮在市场出售,以平议粮价。如果官仓粮食不够,官府还会动员地方上的一些乡绅富户,把储存的一些粮食拿出去卖,以平议粮价。对这种平议粮价以对灾民进行救济的措施,清代文献中称为“平粜”。②此种救灾措施在内地一些灾区比较常见。但是,新疆地广人稀,居住比较分散,又是开展各种屯田的新开发地区,因此遇到灾荒,官府主要采取上述一些措施救济灾民,很少采取“平粜”的办法救济灾民,因此这方面的有关记载也不多。但也不是没有。例如:道光二十六年(1846),伊犁地区遭受旱灾,粮食大面积减产,造成当地粮价上涨,给当地一些贫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此,清朝政府于次年命当地“平粜仓储麦石”,以解决“粮价昂贵”的问题。③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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