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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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17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交通通讯
分类号: F426;F832;F127
页数: 5
页码: 464-468
摘要: 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对政治经济制度进行变革的同时,清朝政府对新疆的交通通讯管理体制也进行了重大变革,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把过去在各主要交通沿线设置的军台改为驿站。
关键词: 新疆建省 交通通讯 清朝政府 乌鲁木齐 阿克苏

内容

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对政治经济制度进行变革的同时,清朝政府对新疆的交通通讯管理体制也进行了重大变革,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把过去在各主要交通沿线设置的军台改为驿站。
  如前所述,在18世纪中期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为了保证新疆与内地以及新疆各地区的交通通讯畅通,清朝政府在新疆的各个主要交通道路沿线都设有军台,驻有各族军民守护,负责传递信件和文件。但是,由于新疆是实行军府制管理制度的地区,军台在管理的体制上,也属于军队系统,在中央政府中属兵部管理,在新疆由驻各地的将军、都统、办事大臣等管理。驻守各军台的人员,也主要从新疆驻守的绿营官兵中派遣(南疆地区一些军台配有部分维吾尔群众服役)。在这一点上,与同期内地担负交通通讯任务的主要是归各个地方官府管理的驿站,有很大不同。
  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在各地设立道、府、州、县等各级治理机构,实行与内地一致的州县制度,对政治管理体制进行重大变革,巡抚管理全疆的军政事务,伊犁将军不再“总统”全疆军政事务,变成仅管伊犁、塔城两地八旗驻军的驻防将军,原驻守各地的都统、办事大臣、领队大臣也被裁撤。①在这种情况下,首任新疆巡抚刘锦棠在光绪十年(1884)五月二十八日上奏的《新疆南路军台一律安设驿站酌拟经费章程折》中,就新疆交通通讯的管理体制变革问题上奏说:
  奏为新疆南路郡县暨巴里坤、哈密所设军台,均仿照北路,一律安设驿站,酌拟经费章程,以舒民力而重邮传,恭折仰祈圣鉴事。窃新疆极边辽阔,邮递文报尤关紧要。向来北路于州、县驿站外,另于标绿各营,安设营塘、军台,专递上下夹板要件,及限行紧急公文。应需夫马工料,均准作正开报。南路安设台站,即由各大臣在于例估经费项下统支。……现……南路增置郡县,规模粗具,所有南、北两路塘、驿、军台,亟应从新厘剔,酌定画一章程,均归印官经管,文报通归驿站接递,以肃邮政而专责成。……伏查,哈密协营原管十三军台,应改归哈密厅通判管辖。巴里坤镇标原管十七军台,应分隶镇西抚民直隶厅同知,暨奇台县知县,各按地界管辖。通计:哈密厅通判管辖十三站,北路镇迪道管辖六十一站,南路阿克苏道属三十九站,噶什噶尔道属三十七站,共计一百五十站。其地方之冲僻,道里之远近,均系按照现在情形,详细查察,斟酌增损,逐一厘定。拟每站设驿书一名,月支工食银四两八钱,白面四十五斤。两马一夫,每名月支工食银三两,白面四十五斤。每驿月支油烛纸张银三两。每马一匹,日支京斗料四升,草十四斤。外备站价一项,拟马一匹,月支银四钱五分。从前所用台员、驿卒、火夫、毛拉、通事诸名目,概行裁汰。……约计南北两路,每岁共支银五万四千一百余两,面五十四万四千三百余斤,折合京斗粮五千四十石,京斗料二万四千七百余石,草八百六十四万八千余斤。②
  后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新疆对个别地方的驿站有所调整,但是一直到清朝灭亡前夕,新疆驿站基本都是按刘锦棠制定的这一章程设置和运作。
  新疆建省后将其境内的军台改为驿站,不仅是名称上的不同,而是新疆近代交通通讯事业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从刘锦棠以上的奏折中也可以看出,新疆建省后设置的驿站,与新疆建省之前设置的军台主要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是设置的政治背景不同。军台是在战争期间清朝为了维护交通通讯安全、传递军事作战命令情报等而设立的一种临时交通通讯设施。例如新疆在各个交通要道设立的军台,大多是在18世纪中期清朝政府统一新疆过程中临时设立的。清朝政府统一新疆后,在新疆实行以军政为主的军府制统治制度,管理各地军政事务的主要是武职官员,因此在各地设立的军台得以保留,并承担了新疆与内地及新疆各主要地区的交通通讯任务。①驿站是清朝政府在内地各省长期普遍设置的一种交通通讯机构。清朝统治全国后,在内地普遍实行的是在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各封建王朝一直实行的郡县制度,这种制度与同期新疆实行的军府制度有很大不同,管理各个地方事务的是文职官员,主要管理的也主要是地方民政事务,驿站就是与这种统治制度相一致的长期设置的一个机构。新疆建省后原各地的军台改为驿站,也是在这一政治制度的背景下设立的。
  二是管理的体制不同。因为军台具有军事活动的性质,因此是由驻守各地的军队进行管理。在新疆,则有伊犁将军及其以下的各级军事长官管理。又由于在新疆建省之前驻守军台的主要是绿营官兵,因此新疆的军台大多直接归各地驻防的绿营官员管理。同样,新疆建省后,新疆在各地设立道、府、州、县官府机构,以文职官员为主,设置在各地的驿站也都改归各地的官府机构管理,在管理体制上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驻守的人员不同。由于军台具有临时的军事性质及由军队进行管理,因此驻守军台的人员也多是军人,在新疆主要是绿营官兵。在新疆建省后设置的驿站中,驻守的主要是地方公务人员和勤杂人员,也就是刘锦棠所说的“驿夫”、“马夫”等。
  四是军台与驿站的功能不同。按清朝的惯例,军台主要以传递军事信息情报为主,驿站主要以传递民事信息情报为主,两者的功能有很大区别。但是在新疆,不管是在建省前设置的军台,还是在建省后设置的驿站,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政治、经济、军事状况,其所承担的任务基本相同,主要都是传递公文函件、护送过往官员、运送物资饷银等。不过,在清朝末年,新疆曾经向西方学习,利用驿站开办民间邮路,驿站的功能开始发生变化。至于后来新疆开办电报业务,官方的通讯方式发生重大变化,驿站的主要功能更与以前不同了。
  新疆建省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道路的建设,驿站设置的数目也有较多增加。对此,《新疆图志》说:“同光军兴,还定安集,开府置郡。而旧设之军台、营塘,系从省制,改为驿站,统隶于守令。乃建行省,于乌鲁木齐,取适中之地,当四达之冲,所以居中控驭,通南北之邮者,于是乎系焉。”①据有关记载,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时,以新疆的省会乌鲁木齐(时称迪化)为中心,新疆各主要交通线及其在各地设置的驿站情况具体如下:②
  乌鲁木齐至哈密线(南线)。乌鲁木齐—吐鲁番—鄯善—哈密,共1710里,设20个驿站。
  乌鲁木齐至哈密线(北线)。乌鲁木齐—阜康—奇台—巴里坤—哈密,共1730里,设22个驿站。
  奇台至嘉峪关线。奇台—七角井—哈密—安西—玉门—嘉峪关,共2440里,设32个驿站。
  奇台至科布多线。奇台—沙拉托海(今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科布多(今蒙古国西部),共1430里,设14个驿站。
  乌鲁木齐至阿勒泰线。乌鲁木齐—昌吉—呼图壁—玛纳斯—阿勒泰,共1280里,设12个驿站。
  乌鲁木齐至塔城线。乌鲁木齐—昌吉—呼图壁—玛纳斯—乌苏—塔城,共1571里,设20个驿站。
  乌鲁木齐至伊犁线。乌鲁木齐—昌吉—呼图壁—玛纳斯—乌苏—精河—霍城。共1770里,设23个驿站。
  伊犁至阿克苏线。惠远城(今伊犁霍城县境)—特克斯台越天山至阿克苏,共1235里,设16个驿站。
  吐鲁番至库车线。吐鲁番—焉耆—轮台—库车,共1770里,设23个驿站。
  焉耆至若羌线。焉耆—尉犁—若羌,共1190里,设16个驿站。
  库车至乌什线。库车—拜城—阿克苏—乌什,共1120里,设12个驿站。
  阿克苏至莎车线。阿克苏—柯坪—巴楚—莎车,共1280里,设17各驿站。
  巴楚经喀什至莎车线。巴楚—伽师—疏勒—英吉沙尔—莎车,共1090里,设16个驿站。
  莎车至和阗线。莎车—叶城—皮山—和阗,共1296里,设15个驿站。
  莎车至蒲犁线。莎车—蒲犁,共870里,设12个驿站。
  到清朝灭亡前夕,新疆与全国一样推行“新政”,使用近代的电报通讯,设立近代的邮政办理私人来往信件,交通通讯得到跨越式的发展,驿站的作用和功能发生重大变化,在新疆交通通讯中的地位也有所下降。

附注

 在新疆建省时,首任新疆巡抚刘锦棠兼任兵部尚书衔,职权比较大,可以管理全疆的军政事务。但是,以后的新疆巡抚,不再兼任兵部尚书衔,权力有所削弱。而伊犁将军由于在清朝政府中的特殊地位,往往越权管理,使伊犁地区在新疆建省后长期独立于新疆巡抚管理之外。后来,清朝政府还曾一度想让伊犁将军长庚主政新疆军政事务。关于新疆建省后政治体制及官员权力的划分,前后有所不同,这里不再作过多叙述。; 刘锦棠:《刘襄勤公奏稿》卷七。; 18世纪中期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在乌鲁木齐地区设置镇迪道,实行与内地一致的州县制度,因此,在乌鲁木齐地区境内设置有少数驿站。但这时的镇迪道属陕甘总督管辖,因此这些驿站只专门传递镇迪道各州、县的有关公文,工作量不大。就全新疆来说,承担交通通讯任务的主要还是军台。; 袁大化等:《新疆图志》卷七十九,“道路一”。; 对此,袁大化等:《新疆图志》卷八十三至八十四中“驿站道里沿革表”有翔实记述。这里的叙述参见了钟兴麒:《新疆建省述评》(新疆大学出版社,1993年)与樊伯钦:《新疆邮政简史(1909—1952年)》(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年)两书中的有关内容。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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