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0147 |
颗粒名称: | (五)在全疆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好坏征收赋税 |
分类号: | F426;F323;C55 |
页数: | 2 |
页码: | 392-393 |
摘要: | 经10余年战乱破坏后的新疆,各地“人多流亡,野皆暴胥,屯田蹂躏,荒熟俱不可考”。③左宗棠、刘锦棠等人召集安置各族农民群众垦荒,恢复农业生产,“不特昔年民屯、兵屯、园租地亩不能悉依旧地,即各属原管地亩,亦有非复旧制者”,④土地占有情况发生很大变化。为了给征收赋税提供依据,官府对全疆各族农民垦种的土地进行了普遍的丈量。 |
关键词: | 水利灌溉 刘锦棠 左宗棠 人均占有耕地 土地清查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