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0143 |
颗粒名称: | (一)设立善后局,主持各地恢复发展生产的日常事务 |
分类号: | C55;D633;F426 |
页数: | 2 |
页码: | 385-386 |
摘要: | 长达10余年的战乱和外敌入侵,使清朝政府在新疆各地的治理机构“荡然无存”。⑥光绪朝初年清军收复新疆后,左宗棠、刘锦棠“拣派随营文武各员分赴各城,次第设立总分各局,开办善后、保甲、清丈、征粮各事宜。招来安集、散发农器牛籽”,⑦主持各地恢复生产的工作。到光绪九年(1883)底,即新疆建省前夕,清朝政府在南疆共设立了驻阿克苏的管理南疆东四城事务和驻喀什噶尔的管理南疆西四城事务的两个善后总局,管理喀喇沙尔、库车、乌什、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喀什噶尔等地事务的八个善后局,还设立了管理沙雅尔、拜城、玛纳巴什地方事务的三个善后分局。 |
关键词: | 新疆建省 刘锦棠 清朝政府 维吾尔族 善后局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