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0102 |
颗粒名称: | (三)完善管理 |
分类号: | F426;I267;C55 |
页数: | 6 |
页码: | 302-307 |
摘要: | 有清一代,清朝政府对全国的交通通讯(时称“邮驿”)一直很重视,在中央政府的“兵部”(六部之一)内专设“车驾清吏司”主管。在内地各省,“邮驿”事务则由“按察使”主管(地位次于“巡抚”和“布政使”)。在清朝集各种法律条目之大成的《大清律例》中,有关“邮驿”的共18条(属“兵律”),对全国的“邮驿”事务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规。在清朝前期,全国共有2000多个驿站、7万多名驿夫,1.4万多个递铺,4万多名铺兵从事这项工作。 |
关键词: | 交通通讯 乌鲁木齐地区 清朝政府 维吾尔族 乌鲁木齐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