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0088 |
颗粒名称: | (一)限制中国商民出境贸易 |
分类号: | F752;F426;F416 |
页数: | 2 |
页码: | 269-270 |
摘要: | 如前所述,在目前我们看到的清朝政府为监管新疆对外贸易所制定的“哈萨克贸易章程”与“回民出卡贸易章程”等两个比较完整的贸易章程中,前者是关于哈萨克等进入新疆境内与清朝开展的贸易活动。在这种贸易活动中,中国商民只能在境内与哈萨克等外来商民进行贸易,根本无法走出国门开展对外贸易活动。至于后者,虽然新疆维吾尔商民可以出卡与布鲁特等部落开展某些贸易活动,但是却提出了许多严格的限制条件。 |
关键词: | 哈萨克 贸易活动 对外贸易 清朝政府 限制条件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