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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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072
颗粒名称: 二、金融
分类号: F812;C55;K87
页数: 14
页码: 202-215
摘要: 在我国传统的经济史研究中,所谓金融主要是指货币的发行、管理、流通和使用。这里也主要就这些问题进行叙述和探讨。
关键词: 普尔钱 清朝政府 人类社会生产 民间流通 货币制度

内容

在我国传统的经济史研究中,所谓金融主要是指货币的发行、管理、流通和使用。这里也主要就这些问题进行叙述和探讨。
  我们知道,货币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们为了进行物质交换而为大家所接受承认的一种中间媒介物。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货币的国家之一,据古代文献记载和大量出土文物证实,在3000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经使用货币。从初期的贝壳货币,到后来的金属货币,从先秦的刀、铲形状的青铜币,到汉时的五铢铜钱,再到后来的各种金、银、铜币,在我国货币的制造、使用史上,发生过多次变化。清朝时期,我国实行以银为主,银、钱并用的双重货币制度,在国家财政收支计算中,以银两为基本单位,但由于银两价额过高,民间流通使用不便,因此又铸造铜钱作为补充,在民间流通使用。
  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在把内地货币制度推广到新疆的同时,又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在南疆维吾尔族地区(南疆八城地区:库尔勒、库车、阿克苏、乌什、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使用与内地制钱同属一个钱币体系而又有所区别的“新普尔钱”。
  “新普尔钱”是从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前在南疆维吾尔地区流通使用的“旧普尔钱”演变改造而来。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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