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0062 |
颗粒名称: | 三、生活用品制造 |
分类号: | F426;T;C55 |
页数: | 2 |
页码: | 184-185 |
摘要: | 18世纪中期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新疆各族军民的日常生活用品除一部分来自内地外,大多也由本地制造,特别是在维吾尔人比较集中居住的南疆地区,日常生活用品的自给率更高。《西域图志》卷四十二中对当时“回部”广大群众的“被服之具”、“坐卧之具”、“饮食之具”、“日用之具”,以及“成物之具”等,都有较翔实的记载。在南疆的许多地方,除人们日常的衣服靴帽等几乎全部由本地制作外,其他家具、用具等,包括各种铁、铜、金、银制品,木制品或其他制品,大多也都是就地取材,由维吾尔人中的各种工匠就地制作。 |
关键词: | 日常生活用品 就地取材 清朝政府 广大群众 维吾尔人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