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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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017
颗粒名称: 二、农业
分类号: F323;F327;F326
页数: 3
页码: 17-19
摘要: 就整体而言,畜牧业生产虽然在准噶尔汗国的经济活动中一直占主要地位,但农业生产作为其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也一直存在,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生产的规模还不断扩大,在整个经济活动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对此,《准噶尔汗国史》一书中说:“依靠本身的生产来满足汗国对农产品的需要,几乎是巴图尔珲台吉所有继承人都关心的事情。”
关键词: 准噶尔汗国 伊犁地区 准噶尔 农业生产 布哈拉

内容

就整体而言,畜牧业生产虽然在准噶尔汗国的经济活动中一直占主要地位,但农业生产作为其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也一直存在,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生产的规模还不断扩大,在整个经济活动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对此,《准噶尔汗国史》一书中说:“依靠本身的生产来满足汗国对农产品的需要,几乎是巴图尔珲台吉所有继承人都关心的事情。”
  农业生产,早在巴图尔珲台吉执政准噶尔部的时候就已经得到重视,在一些适宜进行农业生产的地方组织人种植粮食作物,以解决本部人员对粮食的需要。这一时期准噶尔汗国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天山北部的一些河谷和山间盆地。额尔齐斯河流域与塔尔巴哈台地区的和布克赛尔等地,是准噶尔部早期活动的主要地区,也是农业生产开展比较早的地区。但受各种条件的制约,这时一般只是在各主要台吉的牙帐周围有一部分被掳掠来的汉人或维吾尔人、乌兹别克人种地,规模不大。例如,明思宗崇祯十二年(1639),俄国派人到准噶尔部当时的统治中心和布克赛尔(今塔城地区的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会见巴图尔珲台吉,在那里就见到有一些人在种地、饲养猪、鸡等家禽。不过这些种地的人大多是“布哈拉人”,“即东土耳其斯坦和中亚迁来的移民。这些移民有的是被卫拉特封建主俘虏来的,有的是自愿投奔准噶尔汗国的”。②
  17世纪70年代,噶尔丹把准噶尔汗国的统治中心迁到伊犁地区以后,进一步扩大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尤其是策妄阿拉布坦、噶尔丹策零父子执政时期,随着汗国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生产的规模,不管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还是耕种的土地面积,更是超过以往任何时期。雍正七年(1729)到准噶尔汗国办事的俄国人埃蒂格罗夫在其所写的旅途札记中说:他在塔尔金山口一带、察罕乌苏河右岸、伊犁河与额敏河的谷地、塔尔巴哈台山区等地,都看到“有布哈拉人和卡尔梅克人在浑台吉领地上耕地”。①据当时到过准噶尔汗国统治中心伊犁地区的俄国人记述说:“现在他们的耕地日益增多,不仅臣服的布哈拉人在种庄稼,而且不少卡尔梅克人也在种地,因为洪台吉下达了这方面的命令。他们生产的粮食有:上等小麦、黍、大麦、大米。他们的土地,……生长的蔬菜极其良好,有大红香瓜、绿香瓜和白香瓜,以及上等西瓜、无花果、杏干(或杏)、白葡萄和红葡萄、沙枣、李子、苹果、梨、格拉纳尔果。”②“现在不仅布哈拉人俘虏,而且好多卡尔梅克人也从事农耕了。他们栽培小麦、大麦、黍、糜、南瓜、西瓜、葡萄、杏和苹果等果树。”③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这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中,不仅有被准噶尔军队掳掠而来的其他民族的人,而且不少卫拉特蒙古人也因各种原因放弃了传统的游牧生产方式,改为从事农业生产。
  对这一时期准噶尔汗国,尤其是对准噶尔汗国后期农业生产的状况,当时的清朝官方文献也有不少记载:康熙末年,驻扎巴里坤的清军数次向驻守乌鲁木齐地区的准噶尔军队发动进攻,就发现这里有不少的农田。当清军从乌鲁木齐地区撤退时,还“将乌鲁木齐、赛音他拉、毛他拉等处耕种地亩,俱行践踏”,④对这些土地上的庄稼进行了破坏。乾隆初年从准噶尔统治者奴役下逃出的吐鲁番地区的维吾尔人特尔八克对清朝官员说:当时在乌鲁木齐有“五百多(户)达子”、“三百多(户)缠头”和“三十多(户)汉人”为准噶尔军队种地;在赛音塔喇(今阜康县境)也有“五六十家”人为准噶尔军队种地。⑤这时在乌鲁木齐地区为准噶尔军队种地的应该还不止这些人。在准噶尔汗国的统治中心伊犁地区,农业生产的规模要更大一些。据日本学者佐口透在《新疆民族史研究》一书中所说,这时在伊犁从事各种活动的“布哈拉人”约有2600余户、8000余人,其中大部分是种地的“塔里雅沁”(后来一般写作“塔兰奇”,即种地的维吾尔人)。①乾隆二十一年(1756),清朝刚刚直接治理伊犁,定边右副将军兆惠在一次奏折中说:“前奉旨令于伊犁附近地方,酌量派遣绿旗兵丁屯种。查……伊犁附近地方约有万人耕种地亩。”②这里所说的“万人耕种地亩”,即指在此之前已经有可供“万人”垦种的土地。如果加上这时从事农业生产的一部分卫拉特蒙古人、汉人以及其他一些人,说当时伊犁地区有约“万人”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完全有可能。如果以当时一般一个成年劳动力每年耕种土地15—20亩计算,那么这时伊犁地区的耕地面积已经达到15万亩左右。因此,《西域图志》中说:在这时的准噶尔汗国,“百谷园蔬之属,几于无物不有”,③农业生产已经具有了相当大的规模。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从总体来说,准噶尔汗国的农业生产不仅仍处于畜牧业生产之后,而且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大多是被准噶尔领主、军队掳掠而来被迫种地的其他民族的人员。这种状况,必然会阻碍汗国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附注

 〔苏〕伊·亚·兹拉特金:《准噶尔汗国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82—184页。这里的所谓“布哈拉人”,包括天山南部和中亚的维吾尔人、乌兹别克人等。这里的“东土耳其斯坦”,今译作“东突厥斯坦”,当时指天山南部的“回疆”,相当于今天所说的新疆的南疆地区。; 〔苏〕伊·亚·兹拉特金:《准噶尔汗国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342页。上述地区都在今天山北部的伊犁、塔城、阿勒泰地区。这里的“布哈拉人”,指在伊犁种地的天山南部和中亚地区的维吾尔人、乌兹别克人等;这里的“卡尔梅克人”,指卫拉特蒙古人。; 《十八世纪俄国炮兵大尉新疆见闻录》,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209—210页。另外,〔苏〕伊·亚·兹拉特金:《准噶尔汗国史》第182—184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中也有类似记载。; 翁科夫斯基:《准噶尔遣使记》。转引自《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15页。; 《清圣祖实录》卷273,康熙五十六年七月戊寅。; 军机处录副,乾隆四年八月一日陕西固原提督李绳武奏。转引自蔡家艺:《清代新疆社会经济史纲》,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0页。这里的“达子”,指卫拉特蒙古人;“缠头”指维吾尔人;“汉人”,指被准噶尔军队从内地掳掠到这里的汉人。; 见〔日〕佐口透著、章莹译《:新疆民族史研究》第三部“伊犁的塔兰奇社会”,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佐口透在《俄罗斯与亚细亚草原》一文中说,当时在伊犁地区为准噶尔服役的人共有约两三万人,其中种地的“塔兰奇人”应该占大多数。对此,当时的汉文资料《清高宗实录》《平定准噶尔方略》中也多记载说“:从前伊犁地亩皆回人耕种”“;查准噶尔旧制,系回人耕种交租”“;各城回人向于准噶尔时派往伊犁耕种”。这里的“回人”,主要指维吾尔人。; 《清高宗实录》卷520,乾隆二十一年九月己巳。; 傅恒等《:西域图志》卷四十三“,土产”。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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