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鼓楼南街改为步行街进行综合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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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20007994
颗粒名称: 关于银川市鼓楼南街改为步行街进行综合管理的通告

内容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1998年8月1日起,将银川市鼓楼南街改为“文明步行街”并对其进行综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从1998年8月1日起,早6时至晚11时禁止鼓楼南街文明步行街各种车辆通行(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早7时至晚9时)。禁止公正巷、意志巷、仁义巷、新华东街任何车辆进入或穿越鼓楼南街。二、禁止车辆通行期间,机动车辆停放在德隆楼、绿岛饭店对面、新华百货商店西侧、仁义小区、东方红剧院等机动车辆停车场。非机动车辆停放在鼓楼南街(新华东街至利群东街)、鼓楼饭店、意志巷南侧、公正巷西段南侧、仁义东巷、仁义西巷路中心、北国商场门口等非机动车辆停车场。三、步行街区的商户、单位的各种车辆必须在交通封闭解除时间凭交警部门核发的通行证进出。四、进入文明步行街的一切人员要讲文明,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贴、乱画,不准乱扔、乱倒垃圾。五、步行街街区内的所有商户及单位,门外不准停放各种车辆,不准堆放货物、摆放样品,要文明经商。六、禁止一切小商小贩进入步行街区叫卖。七、步行街区内所有单位和商户必须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必须做到全天清洁,夏季必须按规定摆放一定数量的盆景和鲜花。八、步行街区内商户的广告设置和门面装潢修饰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城管部门审批。九、步行街区内的所有单位、商户和进人步行街区人员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将由交警、巡警、工商行政、城管等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罚。银川市城区人民政府银川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建设委员会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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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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