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反贪第一大案的思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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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20000017
颗粒名称: 银川反贪第一大案的思考
分类号: D035.4
摘要: 《银川检察》报披露了我市97反贪第一大案”的内幕:原隶属银川,市金属回收公司的深圳银法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张书珍,几年来挪用公款疯狂炒股,疯狂“投资”,疯狂贪污,疯狂享乐,给国家造成2240余万元的巨额损失。
关键词: 监察 监督 反贪

内容

近期《银川检察》报披露了我市97反贪第一大案”的内幕:原隶属银川,市金属回收公司的深圳银法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张书珍,几年来挪用公款疯狂炒股,疯狂“投资”,疯狂贪污,疯狂享乐,给国家造成2240余万元的巨额损失。尽管张犯已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执行20年,没收其财产13万余元,但被挪用挥霍的2230万元公款已“覆水难收”,付诸东流。这对经济落后、财政拮据的银川市来说,不啻是场空前的“劫难”!人们从这个大案中,很自然地产生了一连串思考和质疑。
  其一,张书珍早在1988年就因投机倒把和挪用公款罪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令人费解的是,此人竟于1992年被银川市物资局任命为市金属回收公司经理,成了一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使他得以兽性复发,变本加厉地侵呑民脂民膏。试问是谁提拔重用了他?党的干部任用原则哪里去了?究竟其中有什么特殊的背景?其二,张书珍挪用的巨额公款,皆来自市金属回收公司或市物资局,无论是拨款还是贷款,都是谁批准核发的?其意图是什么?如今“东窗事发”,是否也该追究连带责任人。
  其三,张书珍在深圳等地违法乱纪胡作非 |为达5年之久,人们不禁要问,在这期间主管部门难道不闻不问?他的行为是上面默许的还是上下共谋的?有无心照不宣、利益均沾的问题?无论属哪种情况,其主管领导都有不可逃脱的责任!应当肯定,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在侦破张书珍大案中历尽艰辛,战绩卓著,是功不可没的。但回顾张犯的犯罪过程,他的行为不是个体的、孤立的,涉及一定范围。这就需要执法部门再接再厉,查清此案纵深复杂的内情,除恶务尽,不留后患!只有这样,才能给全市干部群众一个全面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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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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