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银川晚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120020210015187 |
颗粒名称: | 严肃追究扰乱财经秩序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 |
分类号: | F2 |
摘要: | 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财经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究扰乱财经秩序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据了解,长期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十分重视财经纪律状况,并采取很多措施维护和整顿财经秩序。这种状况如不釆取果断措施加以改变,不仅不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产生不良影响。为此,财政部等四部门在通知中要求各财经执法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纪观念,切实改变执法不严的情况。 |
关键词: | 财经 财经纪律 财经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