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遗孤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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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7373
颗粒名称: 烈士遗孤的遭遇
分类号: D64
摘要: 6月19日, 在本报群工部召开了一个“特殊”的协调会。会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韩军,原市建三公司保卫人员,现无业;另一方为宁夏机械化进出口公司会计孙永峰烈士的妻子张晓玲。
关键词: 道德建设 时代精神

内容

6月19日,在本报群工部召开了一个“特殊”的协调会。会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韩军,原市建三公司保卫人员,现无业;另一方为宁夏机械化进出口公司会计孙永峰烈士的妻子张晓玲。参加协调会的除本报群工部记者外,还有解放西街派出所干警赵祥勇和隆湖房地产开发公司马经理。
  为何这几家能坐到一起开这个会呢?这要从前不久张晓玲同志给本报的一封反映信说起。
  张晓玲在信中反映她的孩子(城区五小学生),在今年4月29日下午5时许放学回家经过民族北街、宁夏隆湖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煤建公司工地东墙外的人行道时,被墙内扔出的钢筋砸伤小腿,倒地不起。幸遇好心人与面的司机一道急将其子送医院救治。事发后,经派出所多方了解:韩军当时不听隆湖公司人员劝阻不用吊车吊运钢筋,而是雇佣民工由墙内往墙外马路上扔钢筋,民工见砸伤人后就一哄而跑。货主韩军不听人劝说送孩子去医院,而是以“不是我砸的,我不管”为由骑车而去。在赵祥勇同志几次通知韩军去派出所协调处理此事,但他只是满口答应却不见人露面的无奈情况下,张晓玲才于一个月后投书报社,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在协调会上,韩军先是以“自己忙,抽不开身”为借口,后又以“砸伤孩子的是雇来的民工,而不是我”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当干警小赵和本报记者、隆湖公司马经理指出其错误并拿出有关法律规定让他看时,他才吞吞吐吐地承认错误,答应负担孩子的医疗费、营养费和张晓玲的误工损失费用共计近2000元中的1000元并保证下周一(6月23日)在西街派出所一次付清。然而到今天韩军仅掏了500元后就不见其人。用民警小赵的话讲:“打传呼不回话,打电话没人接”。在这次协调会上,隆湖公司马经理对烈士的孩子深表同情,并对发生在自己工地上但无责任的事深表歉意,特捐赠500元钱。从韩军在协调会上的谈话可以看出,他尽管干过保卫科长,却对一些起码的法律知识都不太了解。他只反复讲负责赔偿的应是那几个民工,我给他们付了工资,人是他们砸伤的,我不该管。却不知他雇民工干活就已发生雇佣关系,理应承担责任,且又不听他人劝阻将钢筋隔墙往马路上扔而砸伤入,在砸伤他人后立即不送医院救治,竟骑车扬长而去,在事发一个多月后才千呼万唤方出来。以这种人格与道德,不知他在商界如何能混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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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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