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治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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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5491
颗粒名称: 中国古代的治贪
分类号: K205
摘要: 西汉时期,官吏贪赃枉法,一律处死,并陈尸示众。
关键词: 历史 贪污罪

内容

西汉时期,官吏贪赃枉法,一律处死,并陈尸示众。到了北魏,法律有了具体的治贪条款,规定“枉法十匹,罪之以死”。仅太和八年,身首异处的贪官就有40多人。唐朝定律,科罚趋严。《唐律•职制》篇规定,官吏贪赃枉法的,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处绞刑;只受赃不枉法的,一尺杖九十,一匹加一等,三十匹加处流役。宋太祖赵匡胤惩治贪宫污吏更加严厉。自建隆三年至开宝六年,十一年间就处死将军一级贪官十多个。清朝的顺治皇帝,提出了“朝廷治国安民,首在严惩贪官”。公元1669年,康熙亲政后,深感贪官的危害,曾在谕旨中说:“别项人犯尚可宽恕,贪官之罪,断不可宽”。从“惩贪以清源”和“奖廉以固本”两方面做起,为以后的“康乾盛世”奠定了基础。

知识出处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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