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三章审批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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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4988
颗粒名称: 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三章审批和管理
分类号: F713.82
摘要: 凡经营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和《户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未经批准,不得经营户外广告。
关键词: 广告管理 公共管理

内容

第三章审批和管理第十七条凡经营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和《户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未经批准,不得经营户外广告。第十八条《户外广告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并予以公告的制度。第十九条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户外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应持场地使用协议或批准文件,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审批手续。
  (二)属占用道路及道路空间或者在机场净空控制区内建筑物顶部设置的户外广告,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征得城建、城管、公安、交通、民航等部门的同意。
  (三)凡利用市内公共设施、公共汽车、出租车为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必须征得设施主管单位或城建,公安部门同意后,由工商部门审批。
  (四) 在自有场地设置自我宣传的户外广告,必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五) 申请者须将广告样稿、广告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报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査批准后,方可设置。第二十条举办大型文化、体育以及各类展销会、订货会等活动时,举办单位或参加者需要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有户外广告经营资格者承办或代理;自行办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领取(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后,方可设置。第二十一条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在其有效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拆除、迁移、遮盖或毁损。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户外广告及其设施,拆迁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户外广告设置者,由该户外广告设置者无条件自行拆除并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第二十二条户外广告的场地占用费不得超过广告费的30%;在市政设施上设置的户外广告,其场地占用费按有关规定收取。第二十三条企业及个体户等在自有场所对外设置内容与营业项目相一致的户外广告时,须持广告样稿及有关证明材料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经审査批准发给《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后,方可设置。第二十四条本市繁华地段、较大的车站、广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广告张贴栏。第二十五条广告张贴栏的设置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建、规土、公安、城管等部门统一规划,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规划进行设置和管理。对设置的广告张贴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占用、毁损、涂污和覆盖。第二+六条需在广告张贴栏内张贴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登记,经审査批准并缴纳费用后,在指定的广告张贴栏内张贴。禁止在广告张贴栏以外的墙壁、树木、电杆及其它公用设施上乱贴广告。第二十七条户外广告经营者和在自有场所设置收费户外广告者,按经营额的3%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缴纳广告管理费。在广告张贴栏内张贴广告,按广告使用面积由使用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使用管理费。使用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使用面积在0.5m2以下的收2元;超过0.50㎡到1㎡的收4元;超过In?的按该标准类推倍增。领取《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时,一次性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缴纳50元户外广告登记费。以上收费标准,若自治区物价、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收费,应依法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所收费用专款专用,用于修建、维护广告张贴栏等管理活动,不得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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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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