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宣传不能忽略农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2899
颗粒名称: 《消法》宣传不能忽略农村
分类号: D912.294
摘要: 3月15日,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街头设立的投诉咨询台前来了一位消费者,他是平罗县前进乡的一位农民,1996年春节在银川市小吃街某电器商号买了一台三洋牌彩电,一个月之后,电视机在使用时突然冒出黑烟,接着“啪”的ー声,屏幕破碎且机壳内的零部件被烧得面目全“黑”。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权益保护

内容

3月15日,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街头设立的投诉咨询台前来了一位消费者,他是平罗县前进乡的一位农民,1996年春节在银川市小吃街某电器商号买了一台三洋牌彩电,一个月之后,电视机在使用时突然冒出黑,接着“啪”的ー声,屏幕破碎且机壳内的零部件被烧得面目全“黑”。然而这位勤劳致富的农民只自认了倒霉之后,便又买了一台彩电。时隔一年,1997年3月初,他来银川走亲戚,言谈中与亲戚说起了这件事,城里的亲戚告诉他现在已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
  杨这样,3月15日这位农民怀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自治区消协的投诉咨询台前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由于这位消费者的投诉时间过晚,并且烧坏的电视机只剩下—个机壳,所以区消协的同志调查取证中已经查找不出电视机被烧坏的真正原因,也就不能妄下论断。
  虽然这起投诉案最终只能不了了之,但它在唤起这位农民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意识的同时也在提醒着人们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能忽略了农村。
  区消协的同志告诉记者,1996年3月15日自治区消协的咨询点接到30起咏投诉,1997年的3月15日却受理了145起,这两个悬殊较大的数字的的确确在说明着《消法》已经在走入我们的家庭,但就在这145起投诉案中农民消费者投诉的案件占多大比例呢?区消协的同志告诉记者是15起,在1996年区消协受理的2068起投诉案中农村消费者的投诉比例也只占10%o是农村消费者很少?应该说这个回答在我们这个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大半比例的国家里是站不住脚的。
  生活在城市之外的农民,由于地理位置、文化程度的限制以及生产劳动的需要,对新事物的接受总是不如城里人快捷方便,《消法》颁布4年来,对之了解的农民恐怕为数不多。他们中很多人也许并不知道“3・15” 是个什么日子。也许市面上的假冒伪劣产品他们买过,但他们却很少会像城里人那样去找“消协”投诉,在他们看来,讨这个麻烦很费时间,讨这个麻烦也没人答理自己。每年3月15日前后,工商以及消协的宣传车、宣传标语会出现在市区的大街小巷,而与城里的3月15日相比,农村的这一天似乎同平常没有什么两样。
  《消法》的宣传有待于更加深入与普及,农村,是《消法》不能忽略的地方。

知识出处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阅读

相关人物

杨咏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