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呼唤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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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1759
颗粒名称: 美容呼唤立法
分类号: C913
摘要: 美容业目前已成为我国仅次于餐饮业的第二大服务行业,美容业每年有20万件投诉、一年要毁掉1万张脸,不少有识之士发出强烈呼吁:美容立法,刻不容缓,医政司领导及美容医学专家、卫生管理专家、律师等对18条草案进行了讨论和修改。
关键词: 美容 法律

内容

据报道:美容业目前已成为我国仅次于餐饮业的第二大服务行业。然而,当现有美容院(厅)迅疾地突破100万家的同时,消费者又面对了这样的惨痛现实:美容业每年有20万件投诉、一年要毁掉1万张脸。相当部分的就医者求美不成反生恨。面对如此形势,不少有识之士发出强烈呼吁:美容立法,刻不容缓。其实,为研讨美容法规建设等学科发展问题,早在1994年7月,全国就有百余名医学专家聚集昆明,研讨拟定了《社会美容业管理办法(讨论稿)》,并呈报国家有关部门。1996年7月15日,卫生部就美容纳人法制化管理问题向国务委员彭佩云递交了《关于美容立法情况的报告》。1996年7月18日,卫生部组织的《医学美容管理办法》专家研讨会在北奴黄寺美容外科医院召开,医政司领导及美容医学专家、卫生管理专家、律师等对18条草案进行了讨论和修改。该法确认了“医疗美容”的定义,即用药物及手术、物理等损伤性或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也包括文刺术、药物及手术减肥术。该法并明文规定:美容院(厅)等服务机构及其他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医疗美容业务。从事该业务的医务人员还必须取得卫生部认可的医疗美容专科医师资格,而获得此资格的前提是取得“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美容专科医疗机构从事专业临床工作3到5年,并经卫生部指定的医疗美容培训中心培训合格者。显然,美容立法已纳入了立法议程,消费者期盼的是它能尽快地颁布、实施,能被更多的人了解、掌握,从而用它更有力地规范医学美容市场。经过若干宗惨痛的教训,经过“落潮”后“冷静思考”,无论是美容从业者还是求美者都已觉醒:人的脸和身体已不是“试验田”。美容法规急需制定实施,让中国美容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中优胜劣汰,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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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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