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银川晚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120020210001553 |
颗粒名称: | 专业法的执行为何难 |
分类号: | DF452 |
摘要: | 据笔者了解:在农村诸如《土地法》、《水法》、《林业法》、《乡镇企业法》、《破产法》等很多专业法,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因此群众戏称为“软法"永宁县通桥乡永清二队的两位农民靳和夏志,1994年4月21日晚12时许他俩的五栋温棚蔬菜被大水淹没,直接经济损失达13877.10元。被淹原因是:汉延渠三所管辖的七号闸门被杨和乡观桥村民秦俊哲爷仨私自偷口灌溉自家果园所致。故依据《水注》第36条、第40条等有关规定处理如下:①被告人秦俊哲、秦永祥、秦永勤共同负责赔受害人靳财、夏志直接经济损失13877.10元。②上述赔偿于1994年9月30日前付清。然而,时至今日,这项裁决还没有得以执行。 |
关键词: | 土地管理 法律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