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电设施产权和管理划分的通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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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0608
颗粒名称: 关于供电设施产权和管理划分的通告
分类号: TM7
摘要: 为了确保银川城区供电设施的健康和安全供电,96年我局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七条“用户专用的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用户维护管理或者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的规定,曾发文给各房产公司要求以自愿形式移交产权,以便由我局实行专业管理。几个月来,已有部分房产公司移交了部分小区变和箱式变,纳入了我局专业管理。现将产权和管理划分情况公布于众,并自97年元月1日起按《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的运……
关键词: 供电系统 电力安全

内容

为了确保银川城区供电设施的健康和安全供电,96年我局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七条“用户专用的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用户维护管理或者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的规定,曾发文给各房产公司要求以自愿形式移交产权,以便由我局实行专业管理。几个月来,已有部分房产公司移交了部分小区变和箱式变,纳入了我局专业管理。现将产权和管理划分情况公布于众,并自97年元月1日起按《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和第五十一条“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的规定,对产权不属于我局的供电设施上引起的停电、故障、事故等,原则上请用户直接与该小区所属房产公司联系,由其处理。凡产权属我局的供电设施上引起的停电、故障、事故等,请用户直接与我局联系,我局将按社会承诺要求及时处理。联系电话:6041102。保证电力供应安全畅通,不仅是供电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供电设施产权拥有者责无旁贷的职责,要求各房产公司切实加强供用电管理,设立专人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处理所属小区用电故障,为用户供好电。同时,我局仍执行原产权移交的规定,凡愿意移交供电设施的单位,请与我局运检二班联系。此告银川供电局城区分局199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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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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