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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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10000441
颗粒名称: 通告

内容

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国务院决定进行的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是建国以来普査面最广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这次普查涉及到全社会除个体工商户和住户以外的所有法人单位和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任务十分繁重。为此,银川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8月底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并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32个部、局、委、办、行等部门领导参加的银川市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市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这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1996年12月31日为普查的标准时点,现已进入主普查登记阶段,为确保这次普查任务的按时完成和普查质量,银川市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向全市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通告如下:一、这次普査的对象为所有法人单位及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中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和其他法人,以及这些法人所属的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内容主要有:单位的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从业人员、企业规模、营运状况等各类单位的基本属性和主要标识。二、这次普查的具体安排:1、市直属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普查登记时间为元月15日前;2、各类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私营和外地驻银企业的普查登记时间为元月20日前;3、凡未领到普查表的在银企事业单位,请自通告之日起,速到银川市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领取普查表。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基本单位普査工作,充分了解普查的目的和重大意义,切实对本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地核查,按照规定的时间到银川市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地址:市政府一楼,电话:6071344)进行普查登记。四、各单位在普查登记过程中,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市普查办将会同有关单位依据《统计法》和《银川市统计管理条例〉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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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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