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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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07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教育经费
分类号: G467
页数: 8
页码: 525-5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1999年至2005年教育经费情况,分别记述了经费来源、经费支出、经费管理等。
关键词: 永昌县 教育 经费

内容

经费来源
  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此外还有学杂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勤工俭学、各种捐赠、省市补助等。
  财政拨款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统计数据,1991年至1995年,全县教育总支出分别为789.7万元、962.3万元、1220.2万元、1866.9万元、2784万元,县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分别为535.6万元、720.5万元、797.9万元、1388.9万元、1363万元,生均教育经费分别为195.65元、234.66元、292.85元、409.62元、574.35元。
  1996年至2000年,全县教育总支出分别为2977万元、3869.4万元、3468.5万元、4047.8万元、4532.3万元,县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分别为1861.1万元、2212.4万元、2602.6万元、2945万元、3383万元。生均教育经费分别为581.71元、729.46元、665.13元、774.89元、864.66元。
  2001年至2005年,永昌县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教育投入的增长,教育总支出分别为5663.6万元、6583.9万元、7241.8万元、7935.4万元、9108万元,县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分别为4156.5万元、4598.7万元、4908.5万元、5512.3万元、6185.3万元。生均教育经费分别为1274.7元、1472.2元、1620元、1762.7元、2069.3元。
  1991年至2005年,教育拨款标准为办公经费城镇中学每生每月1.2元,城镇小学每生每月0.8元(全年按10个月计);农村中学每生每月0.9元,农村小学每生每月0.7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取暖费铁路以南全年按7个月计,铁路以北全年按6个月计,中学每生每月0.8元,小学每生每月0.5元,教师每人每月15元。出差费按教师人数每人每月8元。
  学杂费收入1993年后,学杂费收入逐年增长,1997年达295.8万元,2000年达508.3万元。2001年后,随着高中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杂费收入又有增长,2001年为974.3万元,2005年达1846.7万元。
  教育费附加 1992年至1999年,征收的城乡教育费附加分别为70万元、173.1万元、121万元、635.5万元、289.1万元、260万元、285万元、401.2万元。2000年以后,取消了农村教育费附加,只征城市教育费附加。2000年至2005年,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分别为386.3万元、283万元、367万元、415.3万元、489.6万元、507.3万元。
  教育集资 “普九”期间,群众踊跃集资、捐资修建校舍。1995年,全县共集资388.8万元。1996年,红山窑、新城子、六坝、南坝四乡镇,通过各种渠道和办法筹资301.4万元。1997年,全县教育集资达到707.1万元。
  勤工俭学收入 1991年至1999年,各中小学因地制宜地开展勤工俭学,通过校办工厂、学农基地、第三产业网点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劳动,全县勤工俭学总收入为176.1万元。1999年后,各校不再组织师生进行勤工俭学。
  各种捐赠 社会各界对永昌县教育事业给予大力支持。1996年,金昌公路总段在六坝乡玉宝村建立希望小学,并捐赠2万多元的物资。金川公司第一冶炼厂为南坝学区捐助价值2万多元的水泥、钢材等物资。2001年至2003年,县教育局共接受各级各类助学资金约95万元,其中,上海市青基会救助资金计1.14万元,甘肃省“希望工程”奖学金5520元,“西部助学工程”及“宏志班”助学资金2.5万元,市县政府及各部门助学资金46.35万元,社会各界及个人救助资金1.24万元,教育系统捐助25.5万元,城乡“手拉手”学校捐助活动捐助学习用品及捐款约6.1万元。省市补助1994年至2002年,省、市补助教育经费共计112万元。
  经费支出
  1991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收入789.7万元,总支出7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6.1万元、校舍建设支出176.3万元、设备购置支出45.9万元、用于个人和家庭支出19.3万元。此后,教育经费总支出随着经费总收入的逐年增长而增长。2005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收入9189.9万元,总支出91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3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84.1万元、校舍建设支出1153.8万元、设备购置支出363.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30万元、用于个人和家庭支出844.3万元。1991年至2005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收入63332.1万元,总支出6315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总支出36190.2万元、公用经费总支出10387.2万元、校舍建设总支出8285.7万元、设备购置总支出3254.3万元、基本建设总支出351.4万元、用于个人和家庭总支出4714.9万元。
  经费管理
  1996年,县政府制定《永昌县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教育经费支出,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国家投入教育的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农村统筹的教育费附加,由乡镇政府组织收取,县教育行政部门代为管理或者乡镇政府管理,用于本乡镇、村两级教育事业。教育集资由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校舍修建。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杂费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期统一收取,并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统一管理。义务教育的杂费、借读费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收支情况按级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部门报告,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审计、教育、财政、监察部门每年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005年春季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除“一费制”收费项目和初中住宿费、城市学校借读费外,学校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进一步规范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行为。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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