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研究西域与明朝的关系,皆以明仁宗即位作为两地间关系渐稀的分界①,其原因是明仁宗即位伊始,就颁发了一个禁绝明朝与西域诸地进行商品交易的敕令②。因此,《明史》遂有“自仁宗不勤远略,宣宗承之,久不遣使绝域,故其贡使亦稀至”之语③。实际上,根据文献资料的记载,明景泰年间以后,东察合台汗国与中原明朝的关系仍然非常密切。如果说这一时期两地间关系有什么新的特点,那么,可以肯定地讲,围绕着双方对哈密地区辖属权长达半个世纪的争夺,东察合台汗国蒙兀儿汗及部众扩大了对中原地区的了解和认识。
哈密,位于塔里木盆地东北,“东接甘肃,西距土鲁番,其北有山与瓦剌相界”④,横亘东西交通要道,从古迄今,都是中原内地与中亚、西域乃至欧洲诸地进行政治、经济、文化联系的枢纽。明代旅行家陈诚将它称作“为西北诸胡往来之衡要路。”又王世贞《哈密志》中言:明时“西域、天方等三十八国贡使至者,咸置哈密,译文见闻乃发”⑤。鉴于如此,此地也一直是西北各地政权竭尽全力争夺的战略要地。明朝取元而立后,很快就对西北边务予以高度重视。
明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命都督濮英率兵西征哈密,哈密王兀纳失里获悉,非常惧怕,遂遣使纳款,这次征讨便因此而没有逬行。 之后,因该地首酋仰其所占据的交通要路,阻挠中亚各地往来明朝的使者、商队,甚至“从他道来者,亦遣人邀杀之,夺其贡物”①。这自然惹怒了明朝统治者。洪武二十四年(1391)8月,明太祖令左军都督佥事刘真、宋晟率兵讨之。刘真一行由凉州西驰,攻破哈密城, 兀纳失里率家属逃遁②。次年,其王遣使贡马请罪③。迄永乐年间, 哈密与明朝关系愈密。永乐二年(1404)6月,当时的哈密王安克帖木儿遣使来朝表请赐爵,明廷封其为忠顺王④。是时,哈密实际上已从属于明朝统治之下。同年,忠顺王安克帖木儿为瓦剌迄北可汗鬼力赤毒死。翌年,明朝复以安克帖木儿的侄子脱脱为忠顺王。永乐四年(1406)3月,“立哈密卫,以其头目马哈麻火者等为指挥, 干、百户、镇抚、辜思诚、哈只马哈麻为经历,又以汉人周安为忠顺王长史,刘行为纪善,以辅脱脱”⑤。自此,哈密正式成为明朝下辖的一个卫所。作为明朝属下的一个军政合一的地方管理机构,哈密卫在奉行明廷的敕令,管理本地区的日常事务以及维护明与中亚、 西域诸地政治、经济往来关系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该地这种特殊地位自然也引起周邻其他地方政权的注意和妒忌,尤其是对于实力强盛,欲扩张其势力范围,而向西部的征伐屡遭挫折的蒙兀儿汗来讲,随着其国内统治地位的日渐巩固和军事实力的增强,他们已不满足同中原明王朝仅仅维持一般的政治联系,而是希图从明朝那里获取更多的经济上的利益。因此,作为通往中原内地的交通枢纽、也是丝绸之路中转站的哈密,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他们争夺的首要目标。
东察合台汗国对哈密的争夺是与对土鲁番的占领相呼应的。 根据出土的回鹘文书记载,早在秃黑鲁帖木儿汗建国初期,土鲁番地区即已归属其所辖,然而,也只是到了黑的儿火者汗、歪思汗时期,该地区才真正成为东察合台汗国下辖的重镇之一。这可能与蒙兀儿诸汗王逐渐深刻地认识到该地区在东西商贸交往中的作用有很大关系,例如,同时代明人即已指岀,“土鲁番当诸夷之要冲,诸夷欲入贡作买卖者,必假道于此,别无道路”①。《明史•西域传》记载曰:土鲁番“初,其地介于于阗、别失八里诸大国间,势甚微弱,后侵掠火州、柳城,皆为所并,国日强,其酋也密力火者僭称王。”由此迄满速儿汗时期,土鲁番地区已经成为东察合台汗国东部政权的府治所在,实力雄厚,兵力强壮。成化年间,明朝官吏李文等遣千户马俊到土鲁番,据其后来返回报告说,“速檀阿力所部精兵不过三百,马步兵不满三千”②。然而在当肘的情况下,这在西域绿洲地带已算是颇具实力的军事力量了。
蒙兀儿诸汗们占领土鲁番后便以此为跳板,开始进行征服哈密的战争。对于蒙兀儿汗征服哈密的原因,史籍有详细记载,综其大要有三:一、霸占贡路控制权。哈密是中西交通的咽喉,哈密卫建立后,每年都有很多中原内地以及西域、中亚诸地商人、使者、僧侣途经此地。占领土鲁番的蒙兀儿人向以“专仰贡路为生”,因此,“便企图以占哈密勺利阶”,“以规贡利”③。他们早先也曾乞请明朝允其“代(哈密)王领西域职贡”④。所以说,经济因素是蒙兀儿诸汗们吞并哈密最重要的原因;二、东向扩张与经济掠夺。自公元15世纪初歪思汗卒,汗国分作东西两部后,由于西部以哈实哈儿、鸭儿看为其统治中心,故以土鲁番、察力失为其势力范围的东部地区便只得将其扩张的方向转向东面;三、土鲁番地区突厥化了的察合台汗后裔们,其社会经济形式是一种游牧与定居农业合为一体的混合体,所谓“秋冬居城郭,春夏随水草孳牧,或各山川种田,或打围射猎”①,还保持着游牧民族劫掠财物之俗。春种秋收之际,常派遣兵马至农业区攻取耕地,劫获谷物。明嘉靖年间,是时已占领哈密的东察合台汗国蒙兀儿诸汗向明朝要求“垦田沙州,谋入犯”即是一个证明②。
东察合台汗国对明朝治下的哈密地区的争夺历经三个阶段: 亦即史书中常说的哈密“三立三绝”,这三个阶段从成化九年 (1473)哈密第一次为东察合台汗国所据至嘉靖八年(1529),明朝决定最后放弃哈密,为时达半个多世纪。
实际上,还在成化九年以前,东察合台汗国就已开始着手实施吞并哈密的计划了。是时,汗国内部比较安定,当政的羽奴思汗(即汉籍文献里的阿力)藉此先“累引兵劫掠哈密诸部地,已略尽”③。 攻占完哈密的外围,便于成化九年正月围困哈密城,“破之,执其王母,夺朝廷所降金印,遂留居之”④。同年4月,明朝令都督同知李文、右通政刘文赴甘肃经略,后两人无功而还。哈密右都督、畏兀儿人罕慎被命权主国事,率余众退居哈密东部、赤斤蒙古卫附近的苦峪居住。后又奉旨筑修苦峪城,移哈密卫于此地。十八年(1482)春, 罕慎纠罕东、赤斤蒙古卫兵共万余人夜袭哈密城,破之,收捕剌术 (又云腊竺,昔唐之纳职地,今哈密西拉布楚喀)等八城,遂迁居故土。明弘治元年(1488)由于“哈密再疏请封”,明朝封罕慎为哈密忠顺王。
同年,东察合台汗国阿黑麻汗以“罕慎非王族”为借口,伪与结婚,诱而杀之,复领兵占据哈密。明廷获悉,以“薄其赐费,拘留使臣,却其贡物”要挟之。三年(1490),阿黑麻汗携城印去土鲁番,而留其婿牙兰据守哈密。哈密都指挥阿木郎携同赤斤蒙古、罕东诸地兵马,夜袭破其城,牙兰遁去土鲁番,哈密城复归属明朝,然城印仍在蒙兀儿汗手中。四年,阿黑麻汗还哈密城印。明朝准从马文升之言,仍通贡路,并还原所拘土鲁番使臣。
弘治五年(1492),明朝封安定族人、故忠义王脱脱近属重孙陕巴为忠顺王。不久,因阿木郎引乜克力人掠土鲁番牛马,阿黑麻汗怒,次年春,第三次引兵攻破哈密,执陕巴,杀阿木郎,仍派牙兰守护哈密城。明朝遣马文升前往平抚。十年(1497)收复哈密。次年, 阿黑麻汗送还陕巴以及所掠哈密众人,此乃哈密第三次收复。明臣马文升故著《兴复哈密记》专录此事。
弘治十八年(1505),哈密忠顺王陕巴卒。子拜牙即自称速檀, 明朝封为忠顺王。拜牙即“素昏愚,性又淫暴。”正德八年(1513),在继任的东察合台汗国满速儿汗的引诱之下,弃城投附土鲁番,满速儿汗派遣班答吉•火者•他只丁•马黑麻镇守哈密城,明朝先后遣都御史彭泽等人前往经略,以夺回哈密,俱无功而还。十年 (1515),以1500匹缎子为代价,满速儿汗交还哈密城予明朝,“头目火者他只丁取回土鲁番去讫……乃称速檀拜牙即尚在把巴叉处,为伊兄弟不和,未经送去,必须量给赏物,令伊自分族众以相和辑,事乃就绪”①。城虽交给,但是却拒绝交还明朝封立的忠顺王拜牙即,还以索要财物要挟。翌年,满速儿兄弟于阿尔巴特草原会面言和,后顾之忧消除,十二年,满速儿汗以明朝许下的彩缎未还,并限制其地进贡次数为由,发兵再占哈密,随之还“寇肃州”,明将游击将军芮宁率众出御之,败没”①。自后哈密再无收复。明嘉靖八年 (1529),经过明朝宫中廷臣几场辩论,明皇帝批准哈密“专图自治之策”,自此置哈密不问。
以满速儿汗为首的蒙兀儿贵族,并不以攻取哈密城为满足。早还在阿黑麻汗在世时,夺得哈密后,就不断侵扰河西走廊的瓜、沙等地,还调集大军,扬言“要往汉人地方上去抢”②。满速儿在位期间,也一再宣称要攻占明朝辖下的甘州城③。正德九年(1514),其下属“火者他只丁率领人马,来到肃州近边王子庄、苦峪、赤斤等处,抢掠属番男妇三千余口,马驼牛羊不计其数。”逼近肃州④。又正德十一年(1516)10月,速檀满速儿汗领四千余人,“扑至沙州, 把在城四野番达男妇帐房头畜尽都抢杀了”。嘉靖三年《1524)9 月,满速儿率兵两万入边,围肃州城⑤。次年,又集万人寇甘肃,虽然几次入侵俱为明军所阻,但仍给明边地造成极大危害。对此,波斯史料也有所反映,《拉失德史》记道,这二十年间,满速儿汗曾几次对契丹(中国)进行“圣战”,并屡获胜利⑥。据明人扬一清《紧急声息疏》中言,专侍满速儿汗的伊斯兰教和卓班答吉•火者•他只丁便于嘉靖三年(1524)死于这些东征“圣战”中。班答吉•火者• 他只丁是库车的一位和卓,为曾引导秃黑鲁帖木儿汗部众皈依伊斯兰教的大毛拉额什丁的后裔⑦,是满速儿汗时期炙手可热的人物。汗国对明朝边地的骚扰在嘉靖七年(1528),因为沙州番族帖木哥、土巴诸部由于满速儿汗“岁征其妇女、牛马,不胜侵暴”,到甘肃 “叩关求附”,(随附的另有满速儿手下骁将牙兰)才稍有收敛①。牙兰、帖木哥、土巴三部归属明朝,不仅削弱了满速儿东进远征的实力,而且还由于“所经空地千里,供馈无资,又过流沙,水无所得”, 进犯甘肃就更不容易了②。所以,自后满速儿汗再也没有发起过大规模的进攻。其次,更为重要的是,明朝政府采取闭关绝贡政策,也是对东察合台汗国的沉重打击,迫使它不得不表示悔过,以求重新通贡③。
公元16世纪盼中央政府置哈密而不顾,除了因为马黑麻汗、 满速儿汗的侵扰使“丝绸之路”陆路交通时常阻塞,减弱了其经济使用价值外,还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
明王朝时代的总制陕西三边军务兵部尚书王琼对此曾有段极为精辟的论述,他共罗列了五条:“我之军额空存,百无一补,而兵不足,屯田满望,十有九荒,而食不充,一也;屡挫而怯,久戍而疲, 我之税气未振;长驱而入,满载而还,彼之逆焰方张,二也;我失瓦刺之援,而进无所资,彼合瓜州之力,而退有所据,三也;河东、临洗诸府,甘肃之根本,而伤痍未苏,关外赤斤诸卫,甘肃之藩篱,而零落殆尽,四也;西南巢海上之虏,防守南撤,东北梗山后之戎,馈饷难通,五也”④。
总之,东察合台汗国的强悍和南海漠北烽火的吃紧,以及明末国内政治的腐败与经济的困乏,都是导致明朝最终放弃对哈密直接管辖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