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元15-16世纪中亚纳合西班底和卓教派势力东进传播过程中,影响最大,实力最强,并且后来真正同东察合台汗国内部的社会生活、风俗民情融为一体,顽强地保存下来的是玛哈图木• 阿札木和卓家族。该家族在东察合台汗国内经过数年努力,发展成为一支强大的政治势力,他们干预朝政,为所欲为,并于公元17世纪末叶联合天山北部诸地的蒙古准噶尔部贵族,推翻了东察合台汗国。不仅如此,直到清朝时期,该和卓家族在新疆政治舞台上仍扮演过不少重要角色。玛哈图木•阿札木(Makhdum-i-A1 zam),原名艾哈迈德•卡沙尼。玛哈图木•阿札木为其尊号,意为“最伟大的主宰”①。 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里于公元18世纪撰就的《和卓传》以及公元19世纪佚名作者的《大霍加传》均将玛哈图木•阿札木列作“至圣先知”之第21和24世孙。然而,诸和卓传记对其先祖事迹的叙述实际上仅记到其曾祖卡玛卢丁马吉努恩。
据施瓦茨研究,此或即海答儿书里之毛拉纳•札拉里丁 •达瓦尼②。他是伊斯兰教理论家之一,亡于公元1502年。玛哈图木• 阿札木于公元1461-1462年岀生于撒马儿罕附近的达合比德村, 长大就读于塔什干经学院,并参加了纳合西班底教团,成为马黑麻 •哈孜的穆里德(苏菲派组织成员和弟子儿后继承马黑麻•哈孜之位,从公元1516年起就任该教团第五代领袖。据研究,至公元 1542—1543 年谢世。
玛哈图木•阿札木长期在中亚地区的土库曼、哈萨克、塔吉克人中传经布道,他著述甚丰,有三大集论文传世,对于纳合西班底理论颇有建树,被视作该组织里最主要的支柱和神学理论权威③。 阿不都•拉失德汗统治时期,曾为蒙兀儿汗聘作宫廷顾问,此间曾在南疆绿洲地区四处游说、弘扬该派教义。在传教说法中主张苏菲派必须遵循各民族风俗习惯,执行宗教法律,从而深得鸭儿看诸地封建主和贵族们的崇敬。
他在哈实哈儿娶了一房妻室,得到大片馈赠的田地。玛哈图木 •阿札木在天山南麓进行的这些布道传教活动为其后裔和卓的继续深入传教创造了有利条件。玛哈图木•阿札木后来返回中亚,卒后葬于故地达合比德,享年81岁。据《大霍加传》载,玛哈图木•阿札木共有4个妻子,遗下 24子,13男、11女①。其死后,诸子为争夺教权发生内辽,各自划分势力范围。
据研究,玛哈图木•阿札木后裔先后有三支流落新疆,继续其在蒙兀儿内部进行的传教授徒的活动。在这三支里,除其次子多斯和卓后裔进入新疆时间较晚,没有多大势力,极少引人注目外,其他两支,即七子(也有资料载作四子)伊斯哈克瓦里和长子玛木特额敏(又作伊禅卡兰,卡兰意即“雄狮”)的第四子玛木待玉素甫都在东察合台汗国内部具有极大影响②。他们尔后形成势均力敌的两大和卓集团。据米尔哈卢丁的《伊达雅图历史》一书揭示,这两大和卓集团,前者被称作阿克塔赫里克(Ak-taghtyq )意即“白山派”;后者被称作卡拉塔赫里克(Kara — taghtyq),意即“黑山派”③。
伊斯哈克瓦里因未得合法继承权,故而分封自立,最早进入东察合台汗国境内。其派别以纳合西班底为基础,采用哲合林耶的齐克尔(阿拉伯语,意为“公开”,又称“高念派”),毛拉维耶的萨玛和借鉴格底林耶(阿拉伯语,意为大能)的教理,创立了以其名命名, 具有革新性质的苏鲁克。伊斯哈克瓦里到东察合台汗国境内后,立即得到哈实哈儿、鸭儿看诸地伊斯兰教徒的拥戴①。是时适逢阿不都•哈林汗(阿不都•拉失德汗之子)在位时期。蒙兀儿汗王对伊斯哈克瓦里极为敬重崇拜,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后来的马黑麻汗时期。按《大霍加传》所云,伊斯哈克瓦里在鸭儿看、哈实哈儿、和阗和阿克苏等地逗留居住了 12年②。
公元17世纪20年代,玛木特额敏四子玛木特玉素甫入汗国境内传教。玛木特额敏因位居长子,故以享有合法宗教继承权而自认“族贵”。该派沿袭纳合西班底传统的虎非耶形式(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隐藏的”、“低的”,又称“低声派”或“低念派”),组织上以苏菲托钵僧为基本队伍,呈现出强烈的狂信主义特征。教派首领均冠以“依禅”之称,其苏鲁克命名作“依西克耶”③。大概正因为他职高位显之故,所以其子玛木特玉素甫(玛木特•额敏本人似乎未到天山南部)从撒马儿罕东来之后,天山南麓绿洲各地的伊斯兰教徒视他作“真和卓”,纷纷倒戈④,向玛木特玉素甫叩头致礼。这两大和卓教派本来就存在着隔阂,这样一来,便致使他们间的矛盾愈益加深。故此,玛木特玉素甫和卓临终前,为防止其子遭厄,嘱咐他们到哈密躲避,在那里传播本派教理,扩充本派信徒。
和卓伊斯哈克瓦里卒,遗下两子①,长子库特布丁,他的后裔负责伊斯哈克瓦里的圣墓,次子和卓萨迪,他被指定为其父亲在鸭儿看的代理人,继承了其父教主之位②。和卓玛木特玉素甫死后, 则留下阿吉•穆罕默德•玉素甫等4子③。阿吉•穆罕默德•玉素甫后来继其父位,并遵父遗嘱,率部众到哈密诸地传经布道,扩充势力范围。在那里,与另一位流亡到该地的哈实哈儿和卓之女祖莱汗结合,生下和卓伊达雅图,即后来白山派著名首领阿帕克和卓。
这一时期,阿不都哈林汗和马黑麻汗都已先后谢世,王位在其后代中几经转手,后终落于阿不都哈林汗侄阿不都拉汗(阿都剌因汗之子)手中。阿不都拉汗先居住在土鲁番一带,统一东察合台汗国后,为便于统御部众,即迁居鸭儿看,并以此作为府治。其执政期间,仍继前任之衣钵,推崇和支持黑山派,甚至平常审理民事纠纷, 也将和卓请去以便共同处理④。在此同时,当时已身居东察合台汗国重要职位的阿不都拉汗子尧勒瓦斯则同其父大相径庭,十分敬信白山派教理,父子间因此产生隔阂。此时,黑山派领袖萨迪已死, 留下两子四布都拉和乌拜都拉继续其父遗业。白山派教主也已易人,由阿吉。・穆罕默德•玉素甫子阿帕克和卓替代⑤。这两大和卓派别为了彼此压倒对方,以达到控制汗国的政事之目的,都竭力制造蒙兀儿汗王与其子的不和和矛盾,这样无疑便加剧了东察合台汗国内部的纷争和动乱。据楚剌思《编年史》记述、,起初,因王子尧勒瓦斯与其父相抗,阿不都拉汗将他逐出哈实哈儿,过后不久,尧勒瓦斯借助蒙古准噶尔部鄂齐尔图汗的帮•助,于公元1667年兵入哈实哈儿,大败其父众属,攻取了哈实哈儿、鸭儿看诸城。阿不都拉汗仓皇西遁印度。黑山派头目及门徒纷纷出逃到北边的阿克苏城固守。尧勒瓦斯在鸭儿看被拥立为汗,白山派由此得势,天山南部诸城一时又处在白山派和卓的控制之下①。尧勒瓦斯在鸭儿看称汗后,败逃到阿克苏城的黑山派并不甘心失败,该派头目和卓阿布都拉也求得蒙古准噶尔的援助,将前汗阿不都拉汗弟弟伊斯马因找出来扶立为汗,以阿克苏城为中心,与尧勒瓦斯政权对峙。
鸭儿看的尧勒瓦斯政权是在准噶尔贵族扶持下建立起来的, 但是尧勒瓦斯一开始便不怎么听从准疇尔贵族的话,这使僧格十分恼怒,于是,他令部下将尧勒瓦斯杀死,新立尧勒瓦斯之子阿不都•拉提夫为汗。不久,阿不都•拉提夫属众内订,实力雄厚的巴鲁剌氏部异密倒戈,投靠了蛰踞阿克苏的伊斯马因汗。这样,就削弱了叶尔羌政权的军事实力。在这种形势下,伊斯马因汗乘隙拥兵南下,一举攻破叶尔羌、哈实哈儿诸城,俘获并杀死了阿不都•拉提夫汗,将阿帕克和卓为首的白山派和卓势力逐出哈实哈儿诸地。 黑山派首领乌拜都拉(其兄阿布都拉是时已卒)率领众徒随同伊斯马因汗重又回到叶尔羌、哈实哈儿执掌宗教事务,这些地区尚又处在黑山派势力控制之下。乌拜都拉的两个儿子,即和卓舒艾布与和卓达尼亚则受其父之命掌管哈实哈儿城宗教事宜②。
按《和卓传》记载,伊斯兰教白山派领袖阿帕克和卓被逐出哈实哈儿城后便去克什米尔了①。但据佚名作者《大霍加传》以及其他西北门宦材料分析,阿帕克和卓离开哈实哈儿城后,在周邻各地游历长达十年之久②。特别是据西北门宦资料记述,阿帕克和卓曾于清康熙十年至十二年(1671—1673)间在青海西宁、淳中诸地传教,扩大其政治影响③。此间他及信徒们的传教活动,成为后来我国西北诸地虎非耶之穆夫提门宦、毕家厂门宦道乘的来源,对伊斯兰教神秘主义在内地的传布起了重要作用。
从各种文献资料分析,阿帕克和卓在这长达十年之久的游历生涯中,行迹所至,经中亚、青海西宁等地辗转抵达西藏。其间除弘扬宗教,扩大其教派势力外,进在寻求靠山,以便重振旗鼓。据《大霍加传》记载,阿帕克和卓在行抵西藏拉萨时,得到达赖喇嘛的接待④。是时藏传佛教对准噶尔部影响极大,达赖便给驻跸在伊犁的准噶尔部首领瞩尔丹写了一封信,希望噶尔丹援助阿帕克和卓收复天山南部诸城①。达赖这封信与准噶尔部欲吞并东察合台汗国的计划正相吻,于是,准噶尔部封建贵族膚尔丹决定南下攻占鸭儿看、哈实哈儿诸城。
阿帕克和卓引邀准喝尔大军南下后,先于远征军,提前赶回阿图什,当地人纷纷前来膜拜,以示归顺。噶尔丹攻取叶尔羌城以后, 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遂以每年向准噶尔入交付10万腾格贡金作为条件,自僭王位,推翻了东察合台汗国,建立了依附于准噶尔贵族的宗教政权。阿帕克和卓委任其子雅赫亚(一称汗和卓)担任哈实哈儿的地方行政长官②。至此,白山派势力在该地区执掌了政教事务大权,黑山派和卓及众徒四处溃散,乌拜都拉的儿子舒艾布被杀④,达尼亚则被迫西遁撒马儿罕、忽毡等地隐居.另据《大霍加传》的记载,阿帕克和卓后来还携子雅赫亚及众徒到土鲁番诸地传布教义,招收信徒,以扩展白山派势力范围。所行之处,即以宗教领袖自诩,并自奉为当地的行政长官⑤。
总之,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首领引导准噶尔贵族噶尔丹南下推翻了建立长达300多年的东察合台汗国,建立了依附准噶尔的政教合一政权。应该承认,延续到公元17世纪后期的以察合台汗后裔为统治王族的东察合台汗国气数已尽,濒于覆没的边缘,任何轻微的社会动荡都将使它崩溃灭亡,所以在内部尖锐的和卓之乱, 外部强邻压境下,内外交困,东察合台汗国皇戚贵族终究难逃覆没之运。和卓势力正如学者们指出的只是在中亚地区因袭旧势力而发展起来的社会政治阶层。如白山派阿帕克和卓家族依赖准喝尔贵族嚼尔丹所组建的政教合一政权,根据研究,总共只存在了 2年零2个月①,便复为准噶尔所灭。自此天山南部各地俱处在蒙古准噶尔部统治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