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元六——十三世纪墓地石人族属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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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草原石人研究》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3943
颗粒名称: 二、公元六——十三世纪墓地石人族属的分析
分类号: K876.2
页数: 10
页码: 227-236
摘要: 亚欧草原游牧民族或部族内部组织情况比较复杂,大多数民族和部族的历史,缺少详细的文献记载,所以,对他们基本历史概况的认识,也是很模糊的。考古资料虽然能弥补史料上的不足,然而通过考古资料去印证历史记载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目前考古资料很分散,难以排列出系统的文化谱系,所以,从自身还不能得出有利于居民组群研究的非常可信的结论性资料。不过,这一时期的草原游牧民族或部族,其活动情况多少都见有一些记载,要将文献和考古资料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科学性将会更强。
关键词: 石人 考古 中国

内容

亚欧草原游牧民族或部族内部组织情况比较复杂,大多数民族和部族的历史,缺少详细的文献记载,所以,对他们基本历史概况的认识,也是很模糊的。考古资料虽然能弥补史料上的不足,然而通过考古资料去印证历史记载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目前考古资料很分散,难以排列出系统的文化谱系,所以,从自身还不能得出有利于居民组群研究的非常可信的结论性资料。不过,这一时期的草原游牧民族或部族,其活动情况多少都见有一些记载,要将文献和考古资料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科学性将会更强。
  我们在接触草原民族或部族历史中,经常遇到他们与汗国之间的关系问题。突厥应该是一个民族或部族概念,突厥汗国应该是相当于国家的概念。突厥石人应该是指突厥民族或部族所具有的一种文化现象。然而突厥汗国是以突厥民族或部族为核心的一个国家或地方政权,其中还包括了其他一些民族或部族,有的能够从中分辨出来,有的则无法分辨,这是由文献记载的详实情况来决定的。墓地立石人这一习俗,在突厥汗国统治时期,很难说唯独突厥人存在这一风俗,汗国内的其他民族或部族就不存在这一风俗。如果将突厥汗国统治时期境内发现的所有石人,全都认为是突厥石人,那么就不容易理解突厥汗国解体以后仍然存在墓地石人的问题了,比如克马克石人,钦察石人等。所以,历史民族时期的石人,最好以部族或民族为单位,来探讨墓地石人的族属问题,而不能以某一部族或民族为主体建立的政权为单位来划分它们的族属。不过,从草原游牧民族的历史考察,部族或民族也是存在历史变化的,所以,石人的研究也要考虑到其变化情况。
  历史部族或民族存在的时间与石人存在时间不相吻合的问题,也是石人研究中的一个难题。目前,亚欧草原墓地石人中,知道绝对时间的并不多,只是个别的,如阙特勤雕像,可能是731年或732年雕刻的。绝大多数只能作相对年代的推测,而古代民族的历史往往存在一些绝对年代,这对石人的断代增加了困难。突厥之名见于文献始于公元542年,也就是公元六世纪中期,而突厥部族或民族的形成可以推至公元六世纪初。目前,许多论著将蒙古地区的突厥石人提前到了公元五世纪,这样就发生了矛盾,牵扯到部族或民族的起源与石人的渊源的矛盾,这两个问题是不能混为一谈的,石人的族属必须与部族或民族形成的时间相统一。另外 ,如果石人出现的早,而民族或部族形成的晚,并且认为在石人族属和文化现象上都存在渊源关系,那么可以在族属上冠以”前 ”或“先”字,比如突厥石人,可以称为“前突厥石人”或“先突厥石人”。否则就不好理解了。同时,民族或部族的消亡时间 ,应该与石人联系起来考虑,这样才能划清石人的族属问题。
  准确地了解历史民族各个时期活动的地域,也有助于认识石人族属问题。突厥定居金山之前主要活动于高昌北山,时间是公元五世纪中期至六世纪初,这一时期的突厥石人应该是在高昌北山去找,而不应该在蒙古草原上去寻觅,否则,很难探讨石人的族属问题。
  古代突厥人存在于墓地树立石人的风俗,这已得到国内外学者的共识。然而,亚洲草原石人中,哪些类型是属于突厥石人,学界中却存在一些争议。突厥人尚武好战,死后要“图画死者形仪及其生时所经战阵之状”⑥,所以,可以认为乔夏类型中的武士型石人应该是突厥石人,它不仅分布于新疆,而且蒙古、南西伯利亚和中亚地区皆有分布。石人一般是右手执杯,左手抚刀剑,表现出了英勇善战的武士形象。同时,突厥贵族可汗陵墓发现的石人,也可以称作突厥石人,但是与我们讨论的一般突厥石人,有的意义上仍有些差别,对具体情况还应该进行具体分析。蒙古地区突厥石人出现于突厥汗国时期⑮,较新疆发现的突厥石人为晚 。公元442年阿史那氏西迁高昌,460年亡匿高昌北山,516年由高昌北山定居金山。也就是说公元五世纪中叶以后至六世纪初,突厥阿史那氏主要活动于高昌的天山一带,在这一带发现的石人中,武士型石人以半截沟石人年代最早,脸面的雕刻显得古朴,比较原始,与蒙古、南西伯利亚、中亚,以及新疆其它地区发现的石人相比较,许多方面都显示出它的时间属于乔夏类型石人的早期形式,可以与突厥早期活动时间相一致,它是突厥武士型石人的早期代表。
  然而,是否亚洲草原的所有武士型石人都可以划为突厥石人,我们的看法是否定的。突厥石人应该与其部族或民族活动的时间、 区域相统一,更重要的是看它们的雕刻风格。突厥石人最基本的内涵,在新疆就是以乔夏类型为特点的石人。突厥人的墓葬一般是石棺墓,独立石棺和组合型石棺,石棺一般呈方形,或近方形。这在蒙古、南西伯利亚和内蒙古表现的比较突出。也可以作为一条线索,与石人类型结合起来考虑。一部分雕刻出头部,颈肩分界比较明显的石人,也属于突厥石人。
  图瓦地区发现的双手抱器皿石人,也就是相似于新疆乌鲁肯达巴特类型石人和库鲁斯1号石人类型等,很明显它不是某一个部族或民族的文化特点,而是多民族或部族的文化现象。这一形式的石人出现的比较早,在蒙古地区要早于武士型石人,在南西伯利亚地区也有这趋向,而且延续时间非常长,一直到克马克石人、钦察石人都表现出了这一特点。所以,我们将它根据风格的不同, 时间的早晩,分出了多种类型。从时间上考虑,这类石人不是突厥石人的主系,初步可以认为它不属于突厥石人文化的特点。
  蒙古乌布苏盆地布力加汗加墓地的石人,如前所述,是在一块刻石上表现出上下倒置的两身石人,存在着利用武士型石人刻石雕刻双手抱器皿类型石人的现象,虽然后者的器皿雕刻的不明显,但是,两臂下垂,手至腹作抱器的形式还是表现了出来。这样的打破关系,或许反映了当时不同部族或民族之间的仇杀关系,即它们的对立关系。
  既然双手抱器皿石人在早期不属于突厥石人,那么,它的族属是谁呢?图瓦地区双手抱器皿的石人,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即大多为单辫式,一般单辫垂于脑后,这种辫式很可能就是史书中记载的“椎髻”。《汉书•李陵传》载,李陵、卫律在匈奴期间招待汉使时,两人皆胡服椎结。颜师古注,结读曰髻,一摄之发,其表如椎。椎髻,恐怕不是匈奴人的发式严。当时,李陵和卫律在匈奴中,李陵立为右校王,卫律为丁令王,也就是说,他们的发饰可能是丁令人的椎髻发式。又《新唐书•黠戛斯传》载;“黠戛斯 ,古坚昆国也……其种杂丁令,乃匈奴西鄙也”。由此来看,黠戛斯人秦汉时就活动于今叶尼塞河流域,他们也有可能存在椎髻发式的习俗。而且无论从史料来看,还是现代史学一些研究成果,以及在叶尼塞河流域的考古发掘来看,都倾向于这种石人与黠戛斯人的历史活动有联系,而且很有可能南西伯利亚是出现这类石人的最早地区。所以,图瓦地区发现的双手抱器皿石人,很有可能是黠戛斯石人。
  另外,双手抱器皿石人和武士型石人,无论是面部持征,还是帽饰,都存在一些差异,一般来说,前者面部显得比较圆,也就是说面要低一些,而且蓄有须;后者脸部一般比较长,仅蓄髭。
  在哈卡斯兹纳明克发现一尊石人,其上刻有儒尼文铭文,铭文刻于背部,侧面刻有印记,石人藏于米努辛斯克博物馆。铭文提到: “我——艾兹根耶——内(头衔)卡拉汗。我独自生活了20年。我死在突厥国内,我是长官,题词……”从文意推测,死者并不是突厥人,而是去世于突厥国境内,可能是死后被迁了回来,雕像也可能就是他自己的。亚洲北部草原使用儒尼文的部族或民族可能不少,其中回鹘人、黠戛斯人都使用过这种文字,而以“内卡拉汗”这样称呼的很可能是回鹘人。从这里可以看岀回鹘人也可能存在墓地立石人的习俗。
  从一些资料反映,在鄂尔浑流域也发现一些刻有儒尼文铭文的石人,刻石铭文中提到了“黠戛斯可汗”、“铁勒设”等,然而对他们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很难一一分析。在蒙古阿斯赫特发现了一尊方碑形石刻,上面很清楚地雕刻了三个人,其设置情况与墓地石人一样,处于墓葬附近。刻石上铭文为儒尼文,大意是:(纪念碑)是捷克世,阙士杜的弟弟……在拜会的一天我雕刻的 。因为我们没有能够参加阿勒屯塔木尕达尔汗的安葬,阙土杜的弟弟(我制作了这碑)。留下的两个儿子,托日古尔和尹艾尔格克,在猪年死了。在离别中我们感到(与你们)分离的悲伤⑰。阿斯赫特发现的这一刻石,雕刻的三个人中,中间一人是呈盘腿坐式,戴帽束腰,右手执杯,右手握腰带。其余两个人位于两侧,身体侧向中间,也是手持杯,作屈腿坐式。刻石雕刻的情况与铭文记述的内容相近,中间一人为父亲,两侧的为儿子。
  阿斯赫特刻石中间的人物,明显比较尊贵,地位也比较高,头戴冠。冠较高,呈长椭圆形状,这种冠可以在柏孜克里克石窟回鹘时期洞窟壁画中找到相似的形式,大都为供养人的冠帽饰,也是比较典型的回鹘型帽饰⑱。如是,可以进一步说明回鹘人有墓地立石人的习俗。
  1960年曾在图瓦发现一尊特殊的石人,石人处于霍捷尔格河一带。石人发饰为中分式,雕刻出了发的形状,有些曲卷,双手作抱人首状,左右手各抱一个入头。这尊石人雕刻的发饰很像黠戛斯人的,与史料记载黠戛斯人皆“露首卷发”吻合。但记载说,贱者衣皮不帽,而这尊石人却不一定雕刻的是贱者。
  石人类别与族属关系并不一定完全是单体的统一形式,也就是说一个部族或民族有可能雕刻多种类型的石人,然而表现的意义不一样。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双手抱器皿石人和武士型石人,其差别是身份的不同,前者是显赫贵族,近似执政的上层人物,不是直接从事战争者。虽然这一推测不一定完全合适。阙特勤殿堂遗址目前残存一些石人,也是两手托器皿石人,器皿的位置相对比较高,石人两臂呈上斜状,石人服饰风格与唐代汉式风格相似,显然这是后东突厥汗国时期的石人,雕刻的形式上应该存在突厥石人的一些特点。
  目前,比较典型的克马克石人和钦察石人较易分辨,他们都存在一些程式化的特点,都雕刻出双手抱器皿的形态,特别是钦察石人程式化更为强烈,雕刻出了华丽的头饰和服饰,以及鸡腿式的人腿等。然而要追溯它们的起源或者早期形式,想要与南西伯利亚双手抱器皿石人直接联系起来,则有许多困难,因为这会牵涉到它们的族属,及其历史关系等方面较复杂的问题。另外,克马克石人虽然有许多是双手抱器皿石人,但是也有一些雕刻相当简单,仅以线条勾勒出人的脸面和五官,身体部分一般不作雕刻。
  新疆石人中属于这一时期的有乔夏类型,乌鲁肯达巴特类型、伊曲塔斯2号石人类型、喀让托海类型的中晚期、波什屋博类型、托干拜类型、库鲁斯1号石人类型、阿尔卡特1号石人类型等,情况比较复杂。
  关于这一时期新疆草原游牧民族的活动情况,最初突厥在高昌西北,后迁至阿尔泰山之南,后来其中心在蒙古草原,留在新疆的突厥称十姓部落,是为西突厥。在西突厥汗国统治下的铁勒诸部,有不少游牧于新疆的北部,哈密以西、焉耆以北,塔城、伊犁一带⑲。由此来看,新疆石人类型的复杂,墓葬形制也有一些差异,这与铁勒存在许多部族有关系,可以肯定新疆部分石人属于铁勒石人。在蒙古和南西伯利亚发现的突厥墓大都为石棺,而新疆石人墓则以石堆墓分布为广,这一情况可能也说明了新疆石人文化主要是铁勒诸部文化现象。
  新疆石人中存在突厥石人,这在前面已提到了。突厥石人在新疆的典型代表就是乔夏石人类型中的乔夏亚型,它主要分布于阿尔泰山、天山,以及准噶尔西部山地,因为新疆境内的突厥包括有一些不同部族,所以,在墓葬形制上,或石人的雕刻风格上也会存在一些差别。
  库鲁斯1号石人的造型持点,与克马克石人非常相似。从克马克的活动范围来说,不能排斥他们已达到了伊犁地区,所以,无论从时间、地域,还是雕刻风格,都可以将它归入克马克石人文化范围。另外,分布于伊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和阿勒泰地区的伊曲塔斯2号石人类型,也可以考虑将它们归入克马克石人的文化范围,而分布于昌吉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的伊曲塔斯2号石人类型,因为时代比较晚,可以考虑将它们归入游牧的回鹘入的文化范围。
  乌鲁肯达巴特石人类型为双手抱器皿石人,可以考虑它们是否与黠戛斯石人有关系。
  在为数众多的石人中,其雕刻的人物形象是比较复杂的,从大人种考虑,不仅有蒙古人种形貌特点的石人,也有典型欧罗巴人种形貌的石人,另外,还存在一些中间类型。石人的服饰也不统一,形式多样。前苏联学者阿力巴吾木在研究中亚一些石人时,曾提出以巴拉力克捷布壁画中的人物与石人相比较,会发现除了它们的服饰和䩞鞢相似外,还存在民族类型的共同性⑳比如壁画中男性的钩鼻,下垂的细髭,刮光的下颌留了两绺毛;有一些表现的是浓密的髭,及剪齐的楔形胡。这些都能从石人中找到他们相似的雕像,表现出了应该是粟特人的面貌特征。另外,热米彼里亦曾提到,粟特人下颌不甚明显,具有长方形的脸面,大而鼓的眼睛,长而细的鼻子,下垂的髭,以及剪短的胡须。与这种面貌相似的石人在新疆也有发现,最为典型的是乔阿梯石人。如果说这一形象是粟特人独有的容貌,那么可以推测在突厥民族或部族中也包括了粟特人成份。
  新疆墓地石人在青铜时代就已经产生,独具特点的造型自成体系,在亚欧草原中独树一帜。这一现象无疑反映了,以墓地石人为文化特点的草原居民中有一支活动于新疆阿勒泰地区,以及相邻的地域,然而对于他们的活动情况却很难在历史文献中找到清晰的线索。另外,就墓地石人而言,它们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类型,延续的时间,以及分布的地域,既反映出文化的共同体,也反映了内在的分支,这样的考古文化现象,需要与历史史料相联系,目前还存在许多困难。还必须作更多的工作。
  某些部族或民族存在墓地石人是明显的,比如克马克人、钦察人等,在文献中也明确地记载了这一史实,而且谈到了它们的具体形式。运用这些文献记载来推测这些民族或部族的先民活动情况,是非常有意义的。对钦察人的族属问题,有人追溯到了汉代的呼揭,而对其居住地,看法上则存在着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在新疆阿尔泰,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叶尼塞河流域。但是不管其居住地究竟是在什么地方,他们自汉代至公元13世纪这段时间里,必然存在着文化上包括墓地石人这一文化现象的发展过程,这一点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墓地石人是钦察人的文化传统之一,如果从墓地石人入手追溯钦察人的渊源,应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但是,从目前的资料状况,要将钦察人的历史一下子追溯到呼揭还是有困难的,因为中间相隔的时间太长,其历史民族发展过程中肯定会有许多的变化,必须找出中间环节。
  关于突厥部族或民族丧葬礼俗的文献资料,主要见于《北史》、《周书》、《隋书》等,虽然各史所记稍有差异,然而基本的内容是一样的,都认为人死之后停尸帐中,择日而焚之,取灰而葬,“葬讫,于墓所立石建标”。“表木为茔,立屋其中,图画死者形仪及其生时所经战阵之状”。许多前苏联学者多引用中国史料的这些记载,而认为突厥部族或民族墓地有立石人的风俗,但在考究其具体问题时,在记述上仍有不少欠妥之处。首先是对汉文史料的翻译,由于译者理解的不确切而在措词上也出现了一些差异,另外,还出现史料的张冠李戴现象,关于这些问题他们自己已有所觉察。尽管如此,他们研究的一些成果还应该给予肯定 ,对我们也有启发。
  克兹拉索夫曾对《隋书》记载的“图画死者形仪”中的“图画”两字提出了质疑⑰,他引用了匈牙利突厥学者万贝里的研究成果 ,提出在突厥人的概念中,描绘、画、画像这都是表面现象,其基本的概念是刻出、刻划、雕刻。从而认为刻出、图画和写是可以通用的,“写绘画作品”这在突厥语中能够讲的通。他并且推测中原人对于突厥葬俗最初的知识,可能是通过与中原进行贸易的突厥人中获悉的,所以,存在语言表达的局限。在稍晚的时间,阙特勤死,中原皇朝“诏金吾将军张去逸、都官朗中吕向赉玺书入蕃吊祭,并为立碑。上自为文,仍立祠庙,刻石为像,四壁画其战阵之状”。这时才比较客观地表现出了刻和画的区别,为此,稍早记载的“图画死者形仪”,可以理解为“刻石为像”。他的这一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另外,黄文弼研究新疆石人时曾指出,”立屋其中”,按汉语法“屋”不能言立,“屋”可能是一个错字,“屋”字应是“木” 字之误,并且认为,可能最初在死者墓是木雕像,到八世纪才改为石雕像㉑。
  根据这些研究,结合一些墓葬的发掘资料,我们基本上可以复原突厥人的墓葬建筑。关于“表木为茔”的茔一茔域,即应为墓地之区域。突厥墓一般为石棺墓,大多为方形,石棺大都暴露于地面,所以,“表木为茔”,即在石棺范围内建筑一木结构祭堂, 现知大多数木祭堂因年久失修,早已不见踪影,而只剩下石棺裸露于野。“立屋其中”应改为“立木其中”,从一些墓葬的发掘情况看,石棺中部尚残存一木柱,这可能就是“立木其中”的木头了。而后便是雕刻死者“形仪”,即墓地石人。如上所述,中国史料确实比较准确地记载了突厥墓地立石人的风俗,以及墓葬地表建筑的情况。这些都是很珍贵的史料。
  前面已提到回鹘人可能也有墓地立石人的习俗,这从现代维吾尔人的一些地志资料中,也可以间接地反映出来。维吾尔人至今还保留着对石头崇拜的风俗,认为石头有灵性,对石头的崇拜往往和人联系起来,比如不主育的妇女求子方法之一,就是将石头放在具有灵性的地方,需求一子,放一块石头;需求两子,将两块石头绑在一起,如此类推。另外,也存在将长条石头立于墓地, 称作石头毛拉,并加以崇拜,将石头看作是人的替身。同时,也能看到维吾尔人在墓地放置布人的现象,以此作为对死者的追念 。从这种种迹象看来,不能排斥回鹘人存在墓地石人的可能性。

附注

⑥岑仲勉:《突厥集史》下,中华书局出版。 ⑯林斡:《匈奴史》,1977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 ⑱许建英、何汉民编译:《中亚佛教艺术》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1992年。 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研究所编:《新疆简史》上册,新疆人民出版社,1965年。 ㉑黄文弼;《新疆考古发掘报告》(1957—1958),文物出版社出版,1983年。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草原石人研究

《丝绸之路草原石人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0

本书内容包括:亚欧草原和草原丝绸之路、蒙古石人研究综述、南西伯利亚草原石人、中亚石人研究综述、新疆石人的分布及特征、亚欧草原鹿石及相关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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