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川地区的毗沙门天王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敦煌吐蕃统治时期石窟与藏传佛教艺术研究》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3250
颗粒名称: 三、四川地区的毗沙门天王像
分类号: K879.214-53
页数: 3
页码: 413-415
摘要: 另一方面,在四川地区,从相当于敦煌吐蕃统治时期的公元8世纪末到9世纪前半期,也有同样的范例。四川省乐山市凌云寺大佛(以下简称乐山大佛),在四川地区的交通大动脉——岷江河畔的断崖,穿崖而造,由当时的节度使韦皋在贞元十九年(803年)时予以完成。乐山大佛左右崖的方形佛龛内,各有像高约8米的天王像(图3)。据先行的研究,关于这两躯巨像的像种尚未被讨论过①,据报告为力士像、菩萨像、天王像等。从图像的特征来看,笔者认为两像都是毗沙门天王像的可能性较高。
关键词: 敦煌石窟 文集 喇嘛宗 宗教艺术

内容

另一方面,在四川地区,从相当于敦煌吐蕃统治时期的公元8世纪末到9世纪前半期,也有同样的范例。
  四川省乐山市凌云寺大佛(以下简称乐山大佛),在四川地区的交通大动脉——岷江河畔的断崖,穿崖而造,由当时的节度使韦皋在贞元十九年(803年)时予以完成。乐山大佛左右崖的方形佛龛内,各有像高约8米的天王像(图3)。据先行的研究,关于这两躯巨像的像种尚未被讨论过①,据报告为力士像、菩萨像、天王像等。从图像的特征来看,笔者认为两像都是毗沙门天王像的可能性较高。
  上部稍歪斜的方形单口佛龛内有左像(左悬崖的天王像以下简称为左像,右悬崖的天王像以下简称为右像)。右手屈臂举出肩高。因从上臂部前大部分已经缺损,不能确定其所持物件。左手贴在腰际,左右脚均分站立支撑体重。头部发簪高扎,戴着天冠台正面附三角形装饰之冠。可以确认长达胫下一半的下摆较长的甲冑,带着手甲和足甲。并且,从两肩升起的三角形火焰尚有部分残存。
  其后,齐整的单口方形佛龛内有右像。大佛侧的左手屈臂举出,在肩膀外侧手持一物件,可能是捧奉着宝塔。右手顺腰垂下,不过肘处已损坏。 头上戴很高的宝冠,正面有大四角的装饰,顶部有如鸟羽毛之形状。鸟翼冠是毗沙门天王像图像的特征之一。并且,可以确认是穿着长达胫部的下摆较长的甲胄,胸有圆形和纽带形的装饰。
  两像宝冠的形式相异,各自能确认的信息量虽然有差异,但是根据两像都戴鸟翼冠,左像下摆较长的甲胄、火焰肩的特征,右像下摆较长的甲胄、戴宝冠等特征,为毗沙门天王像的可能性较高。如果这个推测正确,可以说大佛两侧相对而立营造的是两躯毗沙门天王像。
  此外,作为四川地区的类似例子,还有资中县重龙山北岩,在如来坐像、骑狮文殊菩萨、骑象普贤菩萨的三尊佛龛(第93号佛龛)左右设立的手捧宝塔的舭沙门天王立像佛龛(第88号佛龛和第106号佛龛)之例(图 4)。重龙山北岩第88号和第106号佛龛的尺寸也大体是同样规模,与女神像及神将像配置眷属之处亦相通。本范例没有铭文,但是,重龙山北岩第93号佛龛外龛左右侧壁的小佛龛——第90号佛龛、第100号佛龛,有大中八年(854年)、大中十二年(858年)的造像题记①。从佛龛的尺寸和配置来看,可以认为重龙山北岩第93号佛龛是在这些小佛龛以前建造的, 同时也可推测,第93号佛龛两侧的毗沙门天王像,是一同在公元9世纪中期之前被开凿出来的。
  以上,是确认了从公元8世纪末到9世纪前半期甘肃、四川两地的两躯并列、对置毗沙门天王像的范例。这样的图像构成在特定时期的敦煌、 四川两地普及而且被容纳——这样的事实,可以使我们估计到当时的造像是在有某种造像规则指导下、依据某种意图选择而成的。

附注

①有关乐山大佛的主要研究报告见罗孟汀(《嘉州凌云寺大佛像记碑》的发现及其考析》,《四川文物》1986年第4期,气贺泽保规《四川乐山凌云寺大佛の历史と现状一世界第一の石佛》,ぐ弗教美木》第179号,1988年;周俊其《乐山大佛及石刻艺术研究》,《四川文物》1995年第1期;干树德《乐山大佛建造始末考略》,《四川文物》1997 年第1期;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局《治理乐山大佛的前期研究》,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年等。 ①胡文和《四川道教佛教石窟艺术》,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四川资中重龙山摩崖造像》,《文物》1988年第8期《资中重龙山摩崖造像内容总录》,《四川文物》1989年第3期;温玉成(资中重龙山摩崖造像》,《中国石窟与文化艺术》,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3 年。

知识出处

敦煌吐蕃统治时期石窟与藏传佛教艺术研究

《敦煌吐蕃统治时期石窟与藏传佛教艺术研究》

出版者:甘肃教育出版社

出版地:2012.4

本书内容涉及对敦煌吐蕃石窟艺术样式的研究、社会政治背景探讨、造像思想研究、吐蕃密教文献研究、石窟经变画与图像专题研究、密教尊像研究、西藏考古与艺术研究、毗沙门天王像研究、莫高窟第465窟研究等多个领域。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