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陆洪涛在甘肃的用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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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2031
颗粒名称: 三陆洪涛在甘肃的用人行政
分类号: K820
页数: 3
页码: 64-66
摘要: 陆洪涛素习军事,政治非其所长。在任标统及陇东镇守使时,治军比较严明,人民爱戴。及其升任甘督,掌握军政大权后,仍标榜以爱民为旨。在主甘五年期间,以保境安民、休养共息为施政唯一方针。但思想保守,无志进取。当时有人建议充实军备,整顿市容,发展交通,兴修水利,振兴教育。陆答以:“甘民现在可谓穷困极矣,作吏者只要维持现状,不扰吾民,即为尽到职责”。对用人强调稳练,不愿延揽人才。常说:“我所擢用者,皆随我多年老人,其性情我所深知,喜怒笑骂由我,将来不至有掣肘,发生尾大不掉之虞”。故在兰改编军队时,将自己统率多年之振武军及巡防各营,整编为甘肃陆军第一师,自兼师长,以黄得贵、李长清为旅长,韩有禄、包玉祥、汪恒泰、周自绍等为团长。至一九二三年陆因疾不能理事时,则以巡防统领宋有才任军务厅长。由于陆左右缺乏军事、政治人才,故在用人方面,只好行伍出身、目不识丁之人员充数,因而督甘数年,无甚建树。在建设方面虽曾任张维、史彰等为市政筹备处处长,因未拨发充裕经费,仅将兰州大城内东南西三条马路略事翻修,并扩展西关、新关及桥门街三马路,其余概未曾计及。只有在甘绅刘尔炘倡议重修五泉山寺宇时,陆由烟亩罚款项下陆续拨款十余万元,使五泉山麓以至山顶寺庙及西龙口各处楼阁亭台,均得焕然一新。后又拨款数万元派李宗纲监工,请刘尔炘指导,整修西郊小西湖。至于其它文化教育、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事业,概未举办。对当时北京政府发布之各项章规文告,不过依例照转而己。
关键词: 传记 历史人物 中国

内容

陆洪涛素习军事,政治非其所长。在任标统及陇东镇守使时,治军比较严明,人民爱戴。及其升任甘督,掌握军政大权后,仍标榜以爱民为旨。在主甘五年期间,以保境安民、休养共息为施政唯一方针。但思想保守,无志进取。当时有人建议充实军备,整顿市容,发展交通,兴修水利,振兴教育。陆答以:“甘民现在可谓穷困极矣,作吏者只要维持现状,不扰吾民,即为尽到职责”。对用人强调稳练,不愿延揽人才。常说:“我所擢用者,皆随我多年老人,其性情我所深知,喜怒笑骂由我,将来不至有掣肘,发生尾大不掉之虞”。故在兰改编军队时,将自己统率多年之振武军及巡防各营,整编为甘肃陆军第一师,自兼师长,以黄得贵、李长清为旅长,韩有禄、包玉祥、汪恒泰、周自绍等为团长。至一九二三年陆因疾不能理事时,则以巡防统领宋有才任军务厅长。由于陆左右缺乏军事、政治人才,故在用人方面,只好行伍出身、目不识丁之人员充数,因而督甘数年,无甚建树。在建设方面虽曾任张维、史彰等为市政筹备处处长,因未拨发充裕经费,仅将兰州大城内东南西三条马路略事翻修,并扩展西关、新关及桥门街三马路,其余概未曾计及。只有在甘绅刘尔炘倡议重修五泉山寺宇时,陆由烟亩罚款项下陆续拨款十余万元,使五泉山麓以至山顶寺庙及西龙口各处楼阁亭台,均得焕然一新。后又拨款数万元派李宗纲监工,请刘尔炘指导,整修西郊小西湖。至于其它文化教育、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事业,概未举办。对当时北京政府发布之各项章规文告,不过依例照转而己。
   陆洪涛主持甘肃军政,无甚建树实况如此。而废驰烟禁与铸造铜元两项设施,贻祸甘民,实非浅鲜。甘肃在前清为协饷省分,民国以来,赵维熙以财政不能支持而去职;张广建时期又贪污成风,库空如洗。至陆任职时,财政更形困难,当时对各地正规军队及巡防军九十余营、旗每月十万元现金军饷,无法开支,亦系事实。实则各镇各自为政,省库直接开支者为数不多。但陆洪涛当时为解决自己财政困难问题,采纳某吏建议,废弛烟禁,下令禁烟总局王廷翰,拟订章程,按地征收烟亩罚款。从此全省遍地罂花,烟民到处皆是。虽陆主甘五年,军政等费全赖此支持,而甘肃人民贫苦根源,从此愈扎愈深。
   其次,陆在对陇南镇守使孔繁锦铸造“当廿”“当百”铜元无术抵制情况下,乃采纳皋兰绅士张应选之建议,设铜元局以开财源,派万宝成为局长,开炉铸造各式铜元。起初纯用红铜,质量较佳,流通市面,尚称稳定。后以原料不敷,遂渐掺用劣铜,而只求数量日增,不顾质量好坏,兼以投机商人暗中仿铸者甚伙,因此,劣质铜元充斥市面。由于字迹模糊,多有沙眼,人人呼为“沙元”或“沙板”,其质量之劣,为当时各省所未有。因而币值下降,物价上涨,如买一根葱,亦需数十铜元,市面金融之紊乱,至此已达顶点。陆亦感到害民甚深,又命机器局机制优质铜币,逐渐收回劣质沙元。
   此另,关于陆洪涛捕杀张澍一事,其简略经过为:一九二三年春,由北政府发给甘省步枪1000支,子弹数十万发。陆派魏鸿发赴京领获之后,准备起运。又派副官陈得奎率骑兵一连,前往河南观音堂接运。陈部行至陕西永寿县监军镇后,陕西靖国军杨虎城得讯,误以为甘肃新械业已到境,即派大队截击,陈部以众寡不敌,大败而归。但所运械弹,安全无恙,暂时保存。从此陆对运回此批新枪,益有戒心。迁延半年之久,于是年七月又派李长清率徒手兵两团,始将此批新枪运到兰州。后李长清因事赴京,有人秘告:靖国军截枪一事,系甘籍保定军官生张澍向杨虎城献策所致。张当时适住北京,李得讯后,商同陆之驻京办事处长,邀同警察,在西河沿旅店将张逮捕,并搜获张邀杨劫夺枪械之函电底稿。随即电告陆洪涛,陆命将张押解到兰后,下令高等审判长苏兆祥与李长清组织军事法庭,以苏、李为正副审判长,遂以“邀约外军,劫夺军火,危害地方”罪名,判张死刑。在此期间,张之甘籍同学曾奔走营救,亦未生效,终被执行枪决。

知识出处

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

《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62年12月

《甘肃文史资料选辑》自一九六二年创刊至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前,共编辑出版了五辑。由于当时是内部发行,印数很少,又经十年动乱,这些选辑现在均不易找到了。为了保持资料的完整,供史学工作者研究甘肃近现代史和满足广大文史读者的需要,我们决定重印《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至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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