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以来兰州城建城管工作的发展历程,是一部从无到有的创业史。四十七年来,在省、市委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部门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广大城建职工克服种种困难,在“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号召鼓舞下,经过长时期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使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在不断探索和借鉴中一步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尤其是进人九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借国家再次开发西北的战略,市建委锐意改革、开拓思路、多方筹集资金,使兰州市的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城市基础设施目标已基本满足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并开始了超前发展。截止“九五”末,已建成城市道路203条,总长度502公里,面积为682.57万平方米,人均占有面积4.3平方米;城市日供水能力达到130万立方米(其中单位自备水源日供能力12万吨),人均生活用水量15公升,生活用水普及率达61 %;建成污水处理厂2座,日处理能力19.07万立方米;城市公交线路39条,营运车辆802台,日客运量达80多万人次;城市集中供热面积946.6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为22.64% ;设计能力为54万标立方米的煤气厂已基本建成,建成长输管线34公里,市内管网126公里,调压站32座,已安装点火使用煤气居民用户有94635户,生产用户365家,日供气量为9.5万标立方,全市使用液化气居民达13万户,约45万人,气化率达98% ;城市绿地面积2542.02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地2.57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20.38%,建成五泉山等10座各有特色的公园;建成公共厕所250座,城市垃圾日产日清;发展航空邮路13条,市话总容量达到12万多门;城市居民住宅总面积2241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为7.2平方米。环境保护正在全面落实“蓝天计划”。
在防汛防洪方面,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地进行了黄河兰州段滞洪区治理规划的编制;对全市81条洪道集资进行整治改造,已整修河道68公里,修筑河堤372公里,基本形成了完备的防洪体系。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为城市建设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创造了便利条件和较好的投资环境。
具体来说,四十七年来城建工作的历程及成就可以由下面四个方面概括介绍。
(一)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虽然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但直到解放前,仍然十分落后,居民生活极不方便,市区仅有城市道路90.24公里,90.24万平方米,无水泥和沥青路面,除城内有六、七条总长12公里的泥结碎石路面外,其余均为土路,道路弯曲狭窄,坑洼不平。
“无风三尺土,有雨满街泥”是当时的真实写照。城市桥梁仅有六、七座木石桥和一座跨黄河铁桥——中山桥。排洪、防洪、照明设施都相当简陋,能发挥功用者为数甚少。
解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兰州市政工程设施在《兰州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有了很大发展。截止1995年底,已经建成主次干道203条,总长度502公里,总面积682.57万平方米,分别等于解放前的5.156倍和7.21倍,人均面积4.3平方米,沥青和水泥混凝土等高级路面占98%,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道路网。已有城市桥梁88座、路灯15074盏。作为大西北的交通枢纽和新兴工业城市,兰州市市政设施建设经历了五次大的建设高潮。
1、恢复时期和“一五”时期。当时为了确保新建工业区的建设,根据国家财政困难、技术落后的实际情况,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采取专业队伍和人民群众义务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形成了建国后第一次建设高潮。1952年为迎接天兰铁路通车,拓建了东林荫大道(今天水路)、西林荫大道(西津东——西路)和西固东、中、西路。1953年,除继续拓建西林荫路外,又先后拓建了敦煌路、白银路、安宁东西路等近30条主干道路。1955年,又拆除了华林山九间楼,劈山填沟,加宽了西津路。1957年,第一次在富强路(今通渭路)铺设了沥青混凝土路面,它标志着兰州市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1952年至1957年间,在河洪道方面重点拓修了城关、七里河地区对市区威胁较大的十几条洪道和部分河堤,初步缓解了洪水对市区的威胁。
根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排水规划,1955年,实行“雨、污水分流,分区管理”的原则,对城市排水进行了规划设计,并于1957年开始建设陈官营、七里河污水处理厂和相应的污水管道。1952年建成了解放后兰州第一座城市桥——雷坛河钢筋混凝土结构桥。
路灯建设自1952年在天水路南段安装白炽灯后逐年均有增加。到1957年底国家共投资2200多万元,修、改建道路122公里,128万平方米,新建桥梁33座,排水管道3.3公里,路灯线路55.5公里,路灯1229盏,筑河堤7.05公里,拓修洪道38.3公里。
2、“二五”和调整时期。在道路建设方面,除继续拓建主次干道,改造大街小巷外,开始大规模的提高路面等级,铺筑沥青路面。
白银路、东岗东西路、天水路、酒泉路、庆阳路、平凉路、中山路等数十条干道相继开始拓建、改建、扩建,东方红广场拆迁工作也全面展开。1959年至1960年采用专业队伍和义务劳动相结合的办法,修筑了滨河东路及其河堤工程,陈官营污水处理厂和七里河污水处理厂也相继建成投产,全长26公里的油污干管全面完工并投入运行。1959年七里河黄河大桥和新城黄河大桥先后竣工。1960年冬,党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市政工程建设开始压缩,部分工程项目开始“下马”。1963年进入调整阶段,投资额大幅度削减,市政建设进度放慢。这一时期,国家在市政建设上共投资4, 532.98万元,新建主次干道76.11公里,计136.62万平方米;铺设高级路面106.38公里,计156.62万平方米;架设桥梁22座。敷设雨水管道74.13公里,架设路灯线路80公里,新装路灯1665盏,修筑河堤9.49公里,整修洪道7.52公里。
3、 “三五”和“四五”时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政建设受到了很大冲击和影响,陷入了十分困难的境地,但由于1968年提出的战备要求,道路、桥梁建设仍然有一定的发展。1971年,省、市革委会决定进行“七条马路一座桥”的大会战。即:民主东——西路、白银路、滨河东路、南昌路、天水路北段、平凉路、庆阳路、中山路东段,改建面积26.4万平方米;建设西沙黄河大桥,参加这次大会战的除专业队伍外,还有驻东风(城关)地区1,600多个单位十万义务劳动大军,形成了建国后的第三次高潮。七条道路(实际为8条,庆阳路、中山路因故未改建)改建工程于1971年开工,同年12月基本完工,第一次用水泥混凝土铺筑了天水路、白银路和滨河东路。西沙黄河大桥开工于1971年,建成于1974年,这是兰州市第一次自行设计、施工、建造的第一座在跨型黄河桥梁。
这十年期间,国家用于市政建设的总投资达3,490万元,新建道路115.07公里,其中高级道路114.49公里,新建桥梁20座,排水管道73.65公里,新建路灯线路99.72公里,新增路灯2, 366盏,主要干线加长了灯臂,更新了光源,新修河堤2.4公里,拓修洪道17.16公里,新增污水处理量1.25万吨/日。
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七五”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各项建设事业逐步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市政设施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国家的投资有了较大增加,建设速度逐年加快。1981年后,兰州市政府根据兰州市城市建设的实际,学习其他城市的建设管理经验,在城建目标规划中提出了争创“六个第一流”的总要求,即:第一流的规划,第一流的市政设施,第一流的公用事业,第一流的市容环境,第一流的服务质量,第一流的社会治安。同时也提出了“住在兰州,热爱兰州,建设兰州,管理兰州”的口号,动员全社会关心参加市政工程建设在内的城市建设,从而把市政建设推上解放以后的第四次高潮。1993年,市委、市政府把“两水、四路、一街、四园”作为“六五”后期的重点建设项目。“两水”即包括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四路”即安宁西路、金昌路、康福路、骆驼巷道路的改建或拓建,“一街”即滨河路一条街。这一时期,由于贯彻了“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市政工程建设速度较快。在道路方面先后新建、改建、扩建主次干道10余条,140多公里,采用“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及集资等形式改造小街巷100多条,整修或扩建了福利路、山丹路、临洮街等。
在桥梁方面,新建了兰州城关黄河大桥、东岗立交桥和三爱堂人行天桥等。在排水方面,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动工兴建,部分大中企业先后自建了一批中、小型污水处理厂。改建了部分雨、污水管道,加大了管径,共新建排水通道249公里。有路灯5492盏,光源由汞灯向钠灯发展,灯型达40多种,1984年突破了万盏大关,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这13年间,国家为市政建设投入的资金达21,135万多元,比前26年的一倍还多,尚不包括义务劳动、单位集资和其他非城建来源资金。
5、“八五”时期。随着九十年代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市建委在城市建设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地借鉴兄弟城市的建设管理经验,利用社会之财,吸收外资,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开放,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在城市道路、排水工程方面,五年间共投入资金达3.115亿元,先后拓建完成了 342#路、362—5#路、武威北路、滨河西路、358—1 #路、东岗立交桥东路、民主西路、北滨河路、刘沙公路、五一山道路、316#路、张苏滩批发市场道路、庆阳路东段、静宁路、武都路东段、586—596#路、秦安路等城市道路,城市交通状况明显改观;滨河西路西延段、西新线、庆阳路西段、南山公路等道路建设都取得了可喜的进展;投人排水工程建设资金2660万元,对酒泉路、段家滩、武威路、武都路东段、庆阳路等路段污水管道进行了彻底的改造,全市排水管道服务率达61%,服务功能比“七五”末有了提高。新建的三爱堂、铁路局西口、东口、西站人行天桥等先后投入使用,实行人车主体分流,缓解了交通;对十里店桥、五里铺桥进行了加宽,解决了“瓶颈”问题;同时,投资兴建了东岗小区广场等市政工程建设;完成了雁滩南河道临时疏浚。
(二)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公用设施包括:公共交通,城市自来水,公用煤气,供热。
解放以来,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使兰州市的城市公用设施由解放前的空白状况发展到了今天公用设施齐全,基本满足了人民生活的需要。
1、城市公共交通解放前,兰州市的公共交通事业十分落后。靠人力、畜力、水力车船。直到临近解放,仅有7.2公里的公共汽车线路。“一去二三里,抛锚四五回”是当时公共交通的真实写照。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大公交职工和全市人民的努力,兰州市的公共交通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兰州解放伊始,军管会即着手整顿城市交通,恢复了当时中央广场至十里店的公共汽车线,交由国营兰州运输公司营运。在随后的几年内,又开辟了中央广场至火车站,至小西湖,至阿干镇;南关什字至五泉山等公交线路。同时进行了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兴建了必要的管理基地和服务网络,到1957年,营运线路达8条,总长90.6公里,年客运量达17.41万人次,城市交通已具雏形。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和人口的增长,城市公交显得日益重要。
从1958年起,国家投资购置了客车,使车辆数增加到92辆,营运线路达13条,并于1959年开通了解放门至土门墩的无轨电车。
1964年兰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和兰州市电车公司合并成立了兰州市公交总公司。到1965年,营运车辆达129辆,营运线路13条,线路总长150多公里,年营运量达44.85万人次。横贯城区东西的“动脉”线路初步形成。
“文化大革命”期间,尽管广大公交职工坚持营运生产,但因“左”的思想干预,兰州城市交通发展缓慢,“乘车难”的矛盾日益加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市人民政府更加重视城市的公交工作,从财力、物力、政策上给予了积极的支持,使兰州市的公交事业不断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五五”期间,从城市维护费用中投资954.1万元购置汽车、电车。在“六五”期间,投资1,395.6万元,购车107辆,建设场站项目12个。“七五”前四年,又投资2852.9万元购置车辆,并扩建了公交公司三场、四场和新建了具有现代化水平的西关什字枢纽站、电车变电站等。“八五”期间,共投入资金2476万元,加强了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先后购置公交汽、电车27辆,公共营运车辆达820辆,城市每万人拥有公共车7.3标台,加强了公交场站的建设,基本完成了四分公司在西固东湾场的场地建设;在1994年“艺术节”前夕,又开通了 34路环形电车线,加强了公交线路的建设。为了促进城市公交现代化进程,于1995年上半年先后开通了 8路、105路、111路准无人售票线路,增配了车辆,缩短了运行时间,大大缓解了城市公共交通紧张的局面,城市公交事业五年间得到了健康发展,“乘车难”问题得到了逐步缓解。
2、 城市供水解放前,兰州市的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是靠人挑驴驮的方式,使用的是未经处理的黄河水,很不卫生,影响着居民的身体健康。
解放后,兰州市的供水工程先后建成,近郊四区(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已建成自来水厂4座。
“一五”期间,政府把兰州供水工程列为重点建设项目,同时确定了兴建长远工程与近期简易供水并举的方针。1954年,市人民委员会决定首先在人口较密集的旧城区建设从黄河直接取水的简易供水工程。工程分两处进行:一处为城关区庆安门外(今儿童公园西侧一带)黄河浅滩建渗渠和泵房一座。一处为华林山,在磨沟沿黄河边建泵房一座,在华林坪建500吨水库一座。1957年7月,全市人民第一次饮用到“自来水”。这一时期一些大的供水工程有:1954年庆安门外、华林坪供水工程,1955年的土门墩供水工程,钟家河供水泵房。1956年3月,由苏联设计并提供主要设备的西固供水工程(当时曾有亚洲第一大水厂之称)正式开工,1957年10月实现部分投产,1959年一期工程全部峻工。号外还有西固、城关、七里河、安宁的二期供水工程和为解决东市区供水紧张的“西水东调”工程。
在“八五”期间,供水设施建设投资11216.69万元,完成了安宁营业管道检修所、二水厂十组过滤池建设和室内外安装工程、中心化验室与二级泵组安装、迎门滩打井、文化宫一 129 #路; 1200输水干管工程等一大批设施建设,提高了供水能力;完成了五一山、盐场堡、伏龙坪、拱星墩等七处清水库;结合道路拓建改造对武都路东段、庆阳路、秦安路、武威路等路段上水管道也进行了改造;截止“八五”末,城市日供水能力达118万吨,东市区日供水29.5万吨吃水难”的问题得到改善。
3、 城市供气、供热设施建设兰州刚解放时,城市居民生活炊事燃料基本上是依靠烧煤解决。为改善环境,减轻大气污染和方便人民生活,从1962年和1970年起,兰炼、兰化分别向本单位和其他单位居民提供石油液化气,但由于生产能力有限,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为方便人民生活,改善兰州城市大气污染,省市人民政府1978年决定兴建兰州煤气工程,经1979年7月国家计委批准列为预备项目后,报国家计委于1984年6月批准列为正式项目。煤气厂于1988年8月开工。1991年12月日产煤气54万标立方的煤气厂和34公里长输管线投入试运行。近年来,累计建成市内管网126公里,高压站32座,并建成了部分室内管网及楼区庭院管网。截止1996年10月,全市已安装并点火使用煤气用户达94, 635户,有生产用户365家,平均日供气量9.5万标立方。
兰州属寒冷地区,年采暖期在4个月以上。解放前,除三爱堂原西北长官公署有锅炉房供暖外,其余均采用传统的热炕和小火炉。1956年初国家开始投资兴建西固热电厂,并于1957年11月发电,1958年向兰化、兰炼、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和附近居民供热。
1978年9月成立了兰州市热力公司筹建处,负责各种供热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和居民小区的开发,城市联片供热面积也逐渐扩大。到“八五”末,城市供热面积达3,017.33万平方米,其中集中供热面积达990.35万平方米。自1994年以来,积极发展了城市集中供热,陆续建成了“二热”管网6.06公里,建成东城壤、柏道路、邓家巷等8座集中供热点,目前城市集中供热站已建成37座,集中供热普及率为22.64%。
(三)城市住宅建设与城市综合开发解放前,兰州城市住宅建设十分落后,在市区16平方公里的范围内,仅有各类建筑25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27.32万平方米,人均3.8平方米,且绝大多数设施简陋,阴暗潮湿,污水漫流,水不通,路不平,住房条件极差。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把住宅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据统计,在1949年一1978年的二十九年间,国家投资3.25亿元,建成住宅382.37万平方米,逐步改善了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在批复兰州城市总体规划中指出的“当前,城市建设资金要重点用于职工住宅和相应的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建设”的精神和当时住宅紧张的情况,实行国家、地方、和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加快了住宅建设的步伐,在1979年一1989年的十一年间,国家用于住宅建设的投资总额达到19.43亿元,占同期基本建设资金的20%,总共建成住宅1,098万平方米,并先后建成了傅家巷、南河滩、秀川新村、红山根、会馆巷、北园、兰化22#与24#街坊、临洮街、山丹街、兰炼、安宁桃园等一批环境较好、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住宅小区。进入“八五”时期,又加快了以住宅建设为主的城市综合开发,城市综合开发队伍不断壮大。截止“八五”末,全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总数已达164家(都经过省、市建委资质审查合•格并取得了开发经营许可证)。市建委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设施”的方针不断解放思路、开拓进取,学习和借鉴外地“以路带房,以房补路,路房结合,综合开发”的经验,结合兰州市的实际情况,大力发展以住宅建设为主的城市综合开发事业,并且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八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城市综合开发量29.04亿元,开发建成各类房屋191.37万平方米,在西城巷、磨沟沿、小西湖西街、下西园、庆阳路东段北侧、秦安路南侧、安宁十里店街、牟家庄、张家巷、鼓楼巷、和平新村、井儿街、傅家巷、大众市场、黄家园东侧建成各类住宅159.06万平方米,使22580户居民喜迁新居。经市政府定点开发的项目有71处八五”期间建成和在建的开发小区和街坊有:东岗小区、金港城小区、静宁路两侧街区、静安门小区、永昌路北段两侧小区、安定门、西固工农村、庄浪路等。综合道路拓建,加快了静宁路、武都路东段、秦安路、庆阳路、中山路等地段旧城改造,使金城旧貌换新颜。另外还建成各种公建配套设施69万多平方米,建成了一批商业、教育、托幼设施、环卫设施和公用设施,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步伐。
截止“八五”末,城市居民住宅总面积达2241.02万平方米,人均7.2平方米。
(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人民身心健康,重视环境卫生设施。到“八五”前,兰州市区(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已拥有环卫职工两千多人,垃圾清运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年清运量达到40多万吨。彻底清除了“三堆”(垃圾堆、废土堆、灰类堆);被称作“三条龙”的煤车、灰车、沙土车沿街遗撒、污染路面的现象得到很好的治理;黄河两岸、铁路沿线、洪道内外大量晾晒粪便用的场所被取缔;城市公共厕所看不见、找不到、进不去的难题基本得到解决。
自1990年全国第一次环境卫生评比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创三优”、“建三城”为目标的环境综合整治,使市容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在此期间,着重加强了市区门店治理,临街在建工程现场整治,违章拆除,广告清理和环境卫生等方面全面治理,城市卫生状况明显改善。1992年兰州市被评为全国30个卫生城市之一,1995年全国第三次卫生城市检査中兰州市被评为全国第17名,得到很高评价。特别是在1995年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拆除、二清理、三清运”三大战役,共拆除各类违章建筑343处、违章广告牌300余块,清理各类摊点4627处,清运垃圾10150立方。
园林绿化对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美化城市,供人们游赏休憩,普及文化科学知识,丰富人民文化生活都有重要作用。解放后,面对干旱、荒芜的自然环境,全市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的伟大号召,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运动。按照1954年兰州总体规划要求,五泉山公园、白塔山公园、雁滩公园(北湖区)先后建成开放;天水路、东岗西路、滨河东路、西津西路、西固东路全部栽植了行道树,并初见成效;同时,开辟了西固、施家湾、大滩和五泉四个苗木生产基地。正当兰州城市绿化开始起步发展的关键时刻,“文化大革命”开始,使刚刚起步生机勃勃的园林绿化事业被迫停止,机构撤销,人员下放,林木被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又把园林事业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1982年全民绿化运动又把全市园林建设推向高潮。市委、市政府根据兰州的实际,提出了坚持“普遍绿化,重点提高”的方针。按照《兰州市总体规划》确定,兰州市区域面积为148平方公里,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合理分布,方便群众。一个点、线、面交替的绿地体系和乔薇草花结合的立体绿化已初步形成。城市绿地面积2542.02公顷,人均占有绿地2.57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20.38%。在抓紧城市绿化的同时,还开展了市区彩灯装饰、美化工作。在“八五”期间,围绕举办“丝路节”、“艺术节”、“兰交会”,以市区“三街八小区”及南山、白塔山、中山桥、城关黄河大桥等主要街区和景点为主,加强了市区彩灯、霓虹灯装饰美化工作。如今的兰州每到夜晚,便华灯争丽,艳光闪闪,构成一幅美丽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