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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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兰州解放五十年》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1327
颗粒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
分类号: G256
页数: 2
页码: 17-18
摘要: 安字第叁号为巩固革命秩序,确保市民生命财产之安全。特制定关于非法武器及市民枪枝登记处理办法,公布于后,仰即遵照执行。
关键词: 历史 文献

内容

安字第叁号为巩固革命秩序,确保市民生命财产之安全。特制定关于非法武器及市民枪枝登记处理办法,公布于后,仰即遵照执行:(一) 凡流散潜藏在市区之伪人员所持之武器,与市民在敌军溃退时拾取之武器弹药及敌伪寄藏之枪弹,均为非法武器。自布告之日起,应一律自动报告登记,缴归本会处理。并取得二联正式收据备查。
  (二) 市民及各机关学校工厂原有之自卫枪枝,均应携带原有之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等,自动前往本会所指定之机关申明登记,听候处理。
  (三) 本会指定下列机关执行收缴登记事宜:―、各机关学校工厂之军事代表。
  二、 警备司令部(驻民国路)。
  三、 本会公安处(驻云亭路)及市公安局所属各公安分局。
  四、 军区司令部(驻伪保安司令部)。
  五、 本会联络处(驻中山林一村十二号)。
  (四) 凡上述人员自动报名交出其所存各种武器并有特殊贡献者给予奖励。有罪者允其将功自赎。如有隐匿破坏拒不报缴,继续破坏活动者,一经査出,定予惩办。
  (五) 本市各界市民,均有向本会,明密告发隐匿敌伪武器之权。.告发属实,而有特殊贡献者,当酌予奖励,如有窝藏包庇等情,一经査出,定惩不贷此布 主任 副主任 张宗逊 张德生 吴鸿宾 韩练成任谦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九月八日(摘自《甘肃日报》1949年9月12日第二版)

知识出处

兰州解放五十年

《兰州解放五十年》

兰州解放五十年来,全市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励精图治、艰苦创业,在国民党马家军留下的废墟上, 使兰州由一个经济凋敝、文化落后、交通闭塞、城市面貌破败不堪的烂摊子变成了以石油化工、机械、冶金为支柱,电力、煤炭、建材、电子、轻纺等行业相配套的黄河上游新兴的工业科学文化城市。陇海、兰新等四大铁路干线交汇兰州,西兰、兰新等八条公路干线辐射全国,短波、 微波、光缆等多种通讯手段与世界沟通,兰州成为西北重要的交通通讯枢纽;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产量逐年增长,一大批名贵土特产享誉海内外;商贸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商业大厦及经营网点遍布城乡,市场一派繁荣;科技、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丝路明珠”放射出耀人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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