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兵团管理改动第三阶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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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1306
颗粒名称: 生产建设兵团管理改动第三阶段
分类号: F329
页数: 2
页码: 518-519
摘要: 第三阶段:1975年4月兵团解体一1982年6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制恢复。
关键词: 生产 管理 改动

内容

第三阶段:1975年4月兵团解体一1982年6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制恢复。
  由于“文革”的破坏,兵团损失惨重,广大干部群众怨声载道。生产遭受严重挫折,粮食棉花大幅度减产,成本上升,财务亏损数额惊人。再加上种种原因,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于1975年4月以中发〔1975〕11号文件批转了自治区党委和新疆军区党委的报告,决定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解体,撤销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和各师的番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设新疆农垦总局,主管全疆国营农场的业务工作;干部归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管理;职工由人民政府劳动局管理;财务由财政厅管理;物资供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物资局管理;原属兵团为生产服务的物资部门、商业部门、粮食、设计部门、科研部门、大批工业企业、5 000余辆载重汽车以及大专院校……等移交地方政府。
  撤销各师后,成立地区(州)农垦局,直属各地、州管辖,有的农场还下放到县或公社,引起了广大军垦战士的不满。
  原来想通过解体兵团,由地方统一领导,以改善经营亏损局面,结果,由于原先一套为生产服务的系统瓦解了,该运的运不进来,需供应的化肥、农药、钢材……等物资供不上,应销的产品销不出去,生产急剧下降,财务亏损额大幅度增长。
  原属地方国营农场44个,划归农垦总局领导,其中有的是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
  团场一级组织机构,基本未动。只有少数团改称农场,团长改名场长,政委改称书记,有的单位把政治处撤销,改为党办室。少数连队为生产队,指导员改为支部书记。班组一级仍然维持原状。
  这一时期,主要是进行生产,执行生产队的任务。工作队就谈不上了。但对于保卫祖国边疆、防止邻国入侵和蚕食,仍常备不懈,特别是边境农场,一如既往,执行着战斗队的任务。
  兵团公、检、法机构撤销,统统划归地方。是一个纯企业性质的组织了。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书从古代、近代到当代,系统地记述了新疆屯田的过程及历史背景,从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的角度,研究与探索上述诸问题.重点研究在西域兴屯田,西域安,丝绸之路畅通;相反,废屯田,西域乱,丝绸之路阻绝的历史规律。 在划分古代、近代、当代三个时期申,近代屯田,本应从1840年鸦片战争后算起,但为了保持清代新疆屯田史的完整性,不致使其割裂开来,使读者能系统、全面了解清代新疆屯田情况,所以就把清代后期新疆屯田也列入古代屯田范围中一并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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