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平叛后,清廷加强对南疆的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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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104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平叛后,清廷加强对南疆的屯田
分类号: F329
页数: 5
页码: 242-246
摘要: 平叛之后,清军对派驻新疆的大臣官员实行考核制度,裁革南疆的陋规,对伯克的侵贪勒派严加禁止;同时整顿边防。清朝统一新疆后,为防止汉人会同维吾尔族人造反,在南疆一直实行民族隔离政策。不准南疆驻军官兵携眷,不准内地汉民及遣犯在南疆屯垦。
关键词: 南疆 屯田 清代

内容

平叛之后,清军对派驻新疆的大臣官员实行考核制度,裁革南疆的陋规,对伯克的侵贪勒派严加禁止;同时整顿边防。清朝统一新疆后,为防止汉人会同维吾尔族人造反,在南疆一直实行民族隔离政策。不准南疆驻军官兵携眷,不准内地汉民及遣犯在南疆屯垦。通过这次平叛,使道光帝深刻认识到“屯田一事,实为安边便民、足食足兵之良法。”为此,他于道光十一年(1831年)下旨:“先将西四城可种之闲地,招民开垦,有原携眷者听之。……其防兵在戍既久,有自愿携眷安家者,亦听其便。数年之后,可成一半眷兵,一半换防之局,节费自属不少。”这是清廷在南疆屯田政策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屯田的先决条件,道光帝指出:“此时招开民屯,必须无碍于回众(维吾尔群众)生计;将来因屯募兵,必须无碍于边地操防”(《清宣宗实录》)。道光帝委派长龄、壁昌、玉龄等人在喀什地区大规模地开展屯田。
  道光时期的喀什屯田,主要在喀什噶尔和巴楚两县境内,另在莎车也有一块专门安置维吾尔族农民的屯田区。
  大河拐屯区御史钱仪吉和长龄在道光七年、十一年的奏议中提出:“试垦大河拐屯田。”大河拐一带有“空地一百余里”。准备来春先令原回民试种,如有成效,就陆续添设屯田,用其岁获粮食供军饷。钱仪吉在奏折中称:“南路兴办善后,非增兵不足以壮军威。而官兵即多,难尽取给于回部,自应仿照北路,开设屯田。喀什噶尔之东大河拐一带、傍乌兰乌苏河岸……可否于所调各兵内择其曾在伊犁、乌鲁木齐屯工种地者,酌留数百名,于大河拐一带筑数堡,使之居住。俟交春令,逐渐开垦”(《东华录·宣宗》)。道光八年春天,清政府派出“五百名回兵及回子(维吾尔族农民)五百名”(《东华录·宣宗》),在大河拐屯田生产。当年所种杂粮“已经成熟”。大河拐位于今疏勒县东北伽师县西面,包括今日的羊达曼区、夏甫桃区和英吾斯坦区。纵横六七十平方公里。
  在大河拐试垦成功的鼓励下,道光政府“准招募无业穷回及情原试垦之人,陆续认垦纳粮”(《同治户部则例》)。道光十一年九月(1831年),长龄进一步提出:“欲令守边兵丁实心出力,莫如屯田之法。……此时先将西四域可种之闲地,招民开垦,有愿携眷者听之。其回子地亩,亦不禁其租给民人耕种”(《东华录·宣宗》),清廷批准执行。按此意见,屯田是为了驻防兵实心出力。政府应将西四城(喀什噶尔、英吉沙、莎车、和田)的闲地都招民开垦,带家眷志愿承垦的非当地居民(如汉、回)也可批准认垦。甚至维吾尔族农民的私有土地还可出租给民人(包括汉、回等)耕种。这与清政府前期严禁汉人到南疆西四城屯田,是一个很大的转变。长龄还提出,带家属耕种的人,有愿入伍者,“即准其充实名粮”(称之为“眷兵”)。防兵之中,驻防时间久,愿带家属参加屯垦的人“亦听其便”,道光帝均于赞许,认为是“安边、便民、足食、足兵之良法”。从此,清政府便在喀拉赫依(今疏勒县城的前身)、巴衣托海、阿奇克亚尔等地区,大规模地进行开垦。
  喀拉赫依屯区喀拉赫依约在道光八年至十一年(1828—1831年)开垦,屯民为汉、回族。巴依托海处克孜勒河东,有地67 200亩。因与“回庄毗连”,所以交给当地维吾尔族农民耕种,不准汉、回民人去开垦。河西的阿齐克亚尔,因距回庄较远,有地16 098亩,道光帝准“招民户(即汉、回)承种”(《东华录•宣宗》)。“自应设法迅速招徕”。道光十五年(1835年)喀什噶尔新城周围一带之喀拉赫依“换回地二百二十顷六十二亩零,招集民户五百六十户开佃,上年属升科之岁,该屯民已将道光十四年分应征小麦六百七石零全数交仓”(《清宣宗实录》)。据此测算:每户种地40亩。道光十一年开垦,三年升科,十四年起科征粮。每亩征小麦三升,比北路“征细粮八升少五升”。此垦区是汉族户民承垦,据王希隆先生考证,“喀拉赫依认垦的五百零六户应主要是商民”(《清代西北屯垦研究》),这是有道理的。总之,自平定张格尔之乱后,克孜勒河大拐弯处的屯垦迅速发展起来。
  巴尔楚克屯区巴尔楚克位于阿克苏和喀什噶尔之间,扼“回疆要道……叶尔羌、喀什噶尔两河横贯东西,两岸多沃壤,可耕植”。清廷在平定浩罕支持下的张格尔叛乱之后,驻兵于此,并举办屯田,由于道光帝的重视,巴尔楚克的屯田迅速发展起来。
  1832年(道光十二年)叶尔羌参赞大臣壁昌与他的副将唐奉率1 000名士兵进驻巴尔楚克,壁昌“令唐副将带兵在此扎营,发给银1万两,纠工筑城,开渠引水,招民种地……不数月而成街市。
  近又搬眷民,生聚已成,所产麦谷,瓜菜,无一不佳”(壁昌《叶尔羌守城纪略》)。巴尔楚克的屯田,主要分布在毛拉巴什、赛克三、沙湖尔等地。即今巴楚县城周围及西南的良种繁育场一带,兵团农三师的51团等也在其境内。
  道光帝谕令:“添兵全在加意操防,屯田亦宜广为开垦,总需实力奉行,多一兵得一兵之力,垦一顷收一顷之粮”(《清宣宗实录》)。
  清政府除着力进行军屯外,还注意发展民屯。清廷谕:“巴尔楚克等处,旷土本多,应广招眷民,尽力开垦”(《东华录.宣宗》)。这里所说的眷民,主要是指招募关内的汉族带家眷的农民。由于这一政策的执行,两三年间“认垦之民,源源踵至”。
  巴尔楚克屯田有军屯,有民屯。关于军屯,我们仅知在道光十二年,壁昌和唐奉率士卒千名在此垦荒种地,开渠引水并筑城修路,军队是屯田的创业者,后来驻军增至3 000人之多。1838年(道光十八年)金和曾上奏:“巴尔楚克屯田,引用大河拐浑水,曲折有八百里之遥”(《清宣宗实录》)。这项巨大的引水工程,没有军队参加施工是不可能完成的。从以上看,军队参加了屯田,但耕地面积多大?收获多少?有待进一步考证。据王希隆先生称:“喀什噶尔、巴尔楚克都曾派兵设屯,但这两个屯区以后都招民认垦”(《清代西北屯田研究》)。这是可能的,但不会全部“招民认垦”,军队还应有自己的屯田。
  关于民屯,1834年(道光十四年)巴尔楚克已“开田二万四千余亩,共招种地民人三百六十名(户)”(《清宣宗实录》)。“每亩征收小麦三升”,“已于本年升科纳粮”(《清宣宗实录》),年收赋粮700余石。随后又有屯民子弟200余名陆续参加营伍。1835年(道光十五年)清廷又从关内“招来眷民28户,已供给牛具、种籽,拨地耕种”(《清宣宗实录》)。
  由于屯田发展很快,收获颇丰,1838年(道光十八年)10月,道光帝谕:“巴尔楚克兴办屯田,该城土地广沃,历年开垦。著有成效”(《东华录.宣宗》)。对屯田进行了称赞。
  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这里有熟地四万余亩,垦民200多户,人口近千。昔日荒漠之地,经过屯垦开发。一变而为“田畴弥望,城市喧闹”的富庶繁华之乡了。清廷称赞说:“回疆堪以招民之地,莫过于巴尔楚克。”1856年(咸丰六年)叶尔羌参赞大臣常清奏称:“巴尔楚克新垦荒地十一顷四十亩有奇”(《清文宗实录》)。屯田面积已经很大了。
  为了促进巴尔楚克屯田的迅速扩大,清廷照伊犁、乌鲁木齐废员效力之例,“准该废员等捐资报效,招致眷民……如办及百户,由该大臣等奏请鼓励”(《清宣宗实录》)。据《回疆开垦事务奏稿》载:“査巴尔楚克前此办理招民……十余年来,惟谈春台一员招至一百户,奏蒙恩旨,赏给六品顶戴释回。”可见在南疆招致眷民兴办屯田之难。
  总之,巴尔楚克垦区在道光咸丰年间是一个大发展时期。土地日辟,耕地面积迅速扩大,人口剧增,市场繁荣,屯垦范围从乾隆时期的巴尔楚克一地扩大到沙湖尔、毛拉巴什、赛克三等多处。巴尔楚克已成为南疆的一个大型屯垦区了。在1865年(同治四年)阿古柏入侵新疆当进攻巴尔楚克时,这里的屯民和军队一起,进行了英勇的抵抗,写下了誓死保卫祖国的可歌可泣的一页。
  可惜,巴尔楚克屯田的成功经验,一直未能在南疆推广。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书从古代、近代到当代,系统地记述了新疆屯田的过程及历史背景,从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的角度,研究与探索上述诸问题.重点研究在西域兴屯田,西域安,丝绸之路畅通;相反,废屯田,西域乱,丝绸之路阻绝的历史规律。 在划分古代、近代、当代三个时期申,近代屯田,本应从1840年鸦片战争后算起,但为了保持清代新疆屯田史的完整性,不致使其割裂开来,使读者能系统、全面了解清代新疆屯田情况,所以就把清代后期新疆屯田也列入古代屯田范围中一并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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