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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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1026
颗粒名称: 犯屯
分类号: F329
页数: 2
页码: 215-216
摘要: 清代最早提出向新疆发逍罪犯进行屯田的是御史刘宗魏。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军平定准部叛乱,正向大小和卓盘踞的南疆进军,新疆统一已成定局。在新疆东部的军屯连年丰收而新疆劳力又极度缺乏的形势下,二十三年刘宗魏奏请:“嗣后盗贼、抢夺、挖坟及应拟军流人犯,不分有无妻室,概发巴里坤,于新辟夷疆,并安西回目扎萨克公额敏和卓部落迁空沙地等处,指一屯垦地亩,另行圈卡,令其耕种。
关键词: 犯屯 乌鲁木齐 清代

内容

清代最早提出向新疆发逍罪犯进行屯田的是御史刘宗魏。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军平定准部叛乱,正向大小和卓盘踞的南疆进军,新疆统一已成定局。在新疆东部的军屯连年丰收而新疆劳力又极度缺乏的形势下,二十三年刘宗魏奏请:“嗣后盗贼、抢夺、挖坟及应拟军流人犯,不分有无妻室,概发巴里坤,于新辟夷疆,并安西回目扎萨克公额敏和卓部落迁空沙地等处,指一屯垦地亩,另行圈卡,令其耕种。共前已配到各处军流等犯,除年久安静有业者照常安插外,无业少壮,曾有过犯者,一并改发种地,交驻防将军管辖,应如所请,并将此外情罪重大军流各犯一体办理”(《清高宗实录》)。此议获准后,二十三、二十四年因新疆战争未结束,各省只是少量的遣犯送往新疆。乾隆二十五年,平叛战争结束,新疆统一,兵屯连年丰收,开始成批将“桀骛难驯、屡惩屡犯”,“渐染甚易、驯化又难”者发逍。二十三年乌鲁木齐定为发遣地。二十六年,甘肃巡抚明德奏称:“巴里坤、哈密、安西三处,遣犯甚多,难以安顿”,奏请"酌发辟展、乌鲁木齐屯所”(《清高宗实录>)。12月清政府决定把内地大批罪犯送往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除本屯外,原有昌吉、罗克伦二屯,且明年于乌鲁木齐以西等处又设三屯,地宽兵多,易于防范”(《清高宗实录》)。三十二年因乌鲁木齐遣犯过多,经陕甘总督议定:“每遣犯四名,以三名发伊犁,一名发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政略•遣犯》)。经过调整,当地五堡、昌吉、罗克伦等处兵屯中承种分地的遣犯尚有1 747名,玛纳斯有200余名。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后的四年中,昌吉五堡等地每年参加屯田的遣犯均在千人以上。据((西域图志.屯政》)记载:1766年为1 219人,1767 年为 1 646 人,1768 年为 1 747 人,1769 年为 1 387人,1770年为1 240人。
  库尔喀喇乌苏,乾隆三十一年安置遣犯。三十三年(1768年)当地兵屯中有承种分地遣犯100余名。
  晶河,乾隆三十一年开始安置遣犯,三十二年当地兵屯中有承种分地遣犯百余名。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二月乌鲁木齐都统尚安奏称:流放乌鲁木齐的各种遣犯共3 200多人,参加屯田生产(《三州辑略.赋税门》)。
  遣犯的反抗。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中秋之夜,驻昌吉的管屯官员借酒“醉逼流妇使讴”(《圣武记》),激怒犯人杀死通判赫尔喜、把总马继国,夺取武器库,占据昌吉城。次日,200余人乘马进攻乌鲁木齐,被清军镇压下去。此事证明屯官对遣犯的压迫是很残酷的,遣犯们早已积怨在心,“逼流妇讴”仅是个导火线而已。其次,可以看出,昌吉遣犯屯田,是相对集中的,只派为数不多的人进行管理。
  由于大兴军、民以及犯人屯田,人口剧增,生产发展,经济繁荣,使唐代诗人岑参笔下的“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的乌鲁木齐一带荒凉景象,变成了“到处歌楼到处花,塞垣此地擅繁华”的一派繁荣气象了。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书从古代、近代到当代,系统地记述了新疆屯田的过程及历史背景,从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的角度,研究与探索上述诸问题.重点研究在西域兴屯田,西域安,丝绸之路畅通;相反,废屯田,西域乱,丝绸之路阻绝的历史规律。 在划分古代、近代、当代三个时期申,近代屯田,本应从1840年鸦片战争后算起,但为了保持清代新疆屯田史的完整性,不致使其割裂开来,使读者能系统、全面了解清代新疆屯田情况,所以就把清代后期新疆屯田也列入古代屯田范围中一并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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