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屯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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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1022
颗粒名称: 哈密屯田
分类号: F329
页数: 2
页码: 208-209
摘要: 哈密维吾尔人参加屯田在清代最早记载见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侍郎海寿疏言,臣与将军富安宁,新旧开垦都尔伯尔津、图呼鲁克地方,以及回子扎萨克额敏所种之塔勒纳沁地方,种过籽粒所余青稞,各令本处修理旧仓,加谨收贮看守,已行文巡府噶什图、绰奇,令充兵粮”(《清圣祖实录》)。
关键词: 民屯 巴里坤 屯垦区

内容

哈密维吾尔人参加屯田在清代最早记载见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侍郎海寿疏言,臣与将军富安宁,新旧开垦都尔伯尔津、图呼鲁克地方,以及回子扎萨克额敏所种之塔勒纳沁地方,种过籽粒所余青稞,各令本处修理旧仓,加谨收贮看守,已行文巡府噶什图、绰奇,令充兵粮”(《清圣祖实录》)。
  从此疏中可知,早在康熙五十七年以前,额敏已率维吾尔人屯田于塔勒纳沁,并设有粮仓,以收回屯缴纳的青稞,以供清军。五十八年回屯交青稞608石(《清圣祖实录》)。以后规模逐渐扩大,雍正八年(1730年)“获青稞6 400石,嗣岁给谷种500石,秋纳粮4 000石”(《回疆通志》),成为定制。
  额敏率部勤于屯垦,受到清廷封赏。雍正五年(1727年),上谕:“额敏自军兴以来,输诚效力,率所队等屯垦助军,甚属可嘉,着晋封镇国公”(《回疆通志》)。并“赏银一千两,其下种地回民四百人,各赏银两布匹”(《清世宗实录》)。七年又晋封额敏为固山贝子。 乾隆七年(1742年),哈密军屯裁减,清廷将蔡把什湖军屯地一万亩,转招维吾尔人屯种纳粮。由军屯转为回屯。
  乾隆十八年,由于“收成歉薄,回民苦累,不愿承种”。清政府决定,此地仍由维吾尔人耕种,“每年耕种所获谷石不必交官,全行赏给”(《清高宗实录》)。实际上,蔡把什湖的回屯至此停办。 还有依附于军屯的遣屯。在塔勒纳沁、蔡把什湖和朴城子,共有犯人350名进行屯田。哈密有遣犯“定额二百七十名”(《西域图志·屯政》)。巴里坤屯垦区逐步建成了强大的屯田基地,又是清兵的军事要塞。乾隆以此地为依托,三次出兵新疆,平定准部和回部,完成统一新疆的大业。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书从古代、近代到当代,系统地记述了新疆屯田的过程及历史背景,从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的角度,研究与探索上述诸问题.重点研究在西域兴屯田,西域安,丝绸之路畅通;相反,废屯田,西域乱,丝绸之路阻绝的历史规律。 在划分古代、近代、当代三个时期申,近代屯田,本应从1840年鸦片战争后算起,但为了保持清代新疆屯田史的完整性,不致使其割裂开来,使读者能系统、全面了解清代新疆屯田情况,所以就把清代后期新疆屯田也列入古代屯田范围中一并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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