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汗国的分封制度与颁布法律创立文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0961
颗粒名称: 蒙古汗国的分封制度与颁布法律创立文字
分类号: K247
页数: 1
页码: 1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蒙古汗国的分封制度与颁布法律创立文字。
关键词: 制度 法律 文字

内容

建国后,成吉思汗在蒙古建立了分封制度。他将开国功臣95人授为千户长,木华黎、博尔术、纳牙阿、豁尔赤四人授为万户长,给予封地,贵族世袭。其封地不按原来血缘关系的部落、氏族划分,而按地域划分。区内牧民被编为十、百、千、万户,由千户长、万户长率领,实行军政合一的体制。凡15岁以上,70岁以下的男子皆为士兵。设左、中、右三军。为了加强成吉思汗的地位和权力,组织了一支万人的“怯薛”军,即护卫军。这是一支主要从贵族子弟中选拔的身强力壮、战斗力很强的精锐部队,由大汗直接掌握。平时保卫大汗,战时随大汗出征。
  蒙古汗国相继颁布了《大札撒》,即法令和法典,设断事官,创立了蒙古文字。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丝绸之路屯垦研究》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书从古代、近代到当代,系统地记述了新疆屯田的过程及历史背景,从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的角度,研究与探索上述诸问题.重点研究在西域兴屯田,西域安,丝绸之路畅通;相反,废屯田,西域乱,丝绸之路阻绝的历史规律。 在划分古代、近代、当代三个时期申,近代屯田,本应从1840年鸦片战争后算起,但为了保持清代新疆屯田史的完整性,不致使其割裂开来,使读者能系统、全面了解清代新疆屯田情况,所以就把清代后期新疆屯田也列入古代屯田范围中一并记述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