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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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唯一号: 151834020220000783
专题名称: 狂犬病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9/001
起始页: 0750.pdf
专题类型: 疾病

专题描述

狂犬病 何时传入菏泽境内无历史记载。当地群众,都知道是由“疯狗”咬伤所致,并熟悉狂犬病的临床症状,说明在建国前曾发生过狂犬病。 建国后的较长一段时间内,区内一直无狂犬病发生。1979年下半年,狂犬病首先传入梁山县韩岗公社袁口村,一只狂犬咬伤17人,发病死亡1人。1980年疫区蔓延至8个县,被犬咬伤859人,发病死亡8人,约占咬伤人数的9.3%。到1981年底,全区共被犬咬伤2126人,发病死亡21人,其中年龄最大者40岁,最小者1岁,4一13岁的少年儿童14名,占发病死亡总数的67%;牲畜1885头,发病死亡223头。因狂犬病流行严重,死亡率高,危害性大,致使人心惶惶,学生不敢上学,农民不敢下地干活,工人不敢上夜班,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人们正常生活。 狂犬病传入以后,地委、行署十分重视,及时召开地区公安处、卫生局、农业局、财政局、外贸局、供销社及各县负责人会议,制订防治措施,明确职责范围。同时,转发国家卫生、公安、农业三部《关于控制和消灭狂犬病的通知》和《家犬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预防狂犬病的突击活动。第一次突击活动于1981年12月进行,任务是:⑴城内严禁养犬,见犬即行捕杀;⑵对农村家犬进行登记,注射狂犬疫苗;(3)对狂犬和野犬进行彻底捕杀;(4)对被犬咬伤者,及时注射人用狂犬疫苗,以预防发病。通过突击活动,取得了显著的预防效果。1982年疫区缩小为5个县,被犬咬伤者减少到185人,比1981年咬伤人数减少88%,发病死亡3人。为巩固防治成果,1982年冬,又一次开展全区性防治狂犬病突击活动。通过两次突击活动,全区共免疫家犬148699条,捕杀家犬93459条,有效地控制了狂犬病的发生和流行。1983—1984年,未再发现狂犬及狂犬病人。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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