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币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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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唯一号: 151834020220000463
专题名称: 法币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088.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国民政府废止银本位制,于11月4曰开始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合法用币。法币种类繁多,面额有ー分、五分、一角、二角、一元、五元、二十元、二拾五元、一百元、五百元、五千元、一万元等。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政府采取通货膨胀政第,法币一再贬值。1948年,法币制度全面崩溃。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共分11章、42节,15万余言。本着详今略古的精神,总括地记载了上迄1840年,下止1990年荷泽地区金融发展史。本区自清朝末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桎梏下,生产力极度低下,战乱频仍,扼制了金融业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金融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从业队伍壮大,服务领域拓宽,传统和现代全新业务迅猛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地区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区的金融事业进入了昌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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