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2月制订《关于新闻报道、对外、对台宣传保密工作的试行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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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宣传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7001
事件名称: 1987年2月制订《关于新闻报道、对外、对台宣传保密工作的试行规定》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09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2月10日
结束时间: 1987年2月

事件描述

2月10日,制订《关于新闻报道、对外、对台宣传保密工作的试行规定》,要求各级宣传部门加强全区新闻报道、对外和对台宣传中的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机密安全。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宣传志

《菏泽地区宣传志》

出版者:中共菏泽地委宣传部

党历来十分重视宣传工作,它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 “文化大革命”动乱期间党的组织机构瘫痪、宣传工作一度停滞外,党的宣传部门始终围绕着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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