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中共菏泽地委书记董昭合从廉洁从政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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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5806
事件名称: 1995年8月中共菏泽地委书记董昭合从廉洁从政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9/001
起始页: 006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8月
结束时间: 1995年8月
发生地点: 菏泽区

事件描述

8月,中共菏泽地委书记董昭合从廉洁从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出发,对乡镇干部明确提出“五不准”的要求,即:不准到村和村办企业吃喝;下农村工作不准乘坐小汽车;家住城里的干部吃住在乡镇,不准“走读”和上下班车接车送;不准用公款购买和使用“大哥大”;不准动用司法人员强行征购提留。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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