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菏泽地区行署颁布《菏泽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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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5748
事件名称: 1993年2月菏泽地区行署颁布《菏泽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9/001
起始页: 005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2月16日
结束时间: 1993年2月
发生地点: 菏泽区

事件描述

2月16日,菏泽地区行署颁布《菏泽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对城区、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终止、划拨以及违反《暂行办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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