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1月地委、行署按照中共中央指示落实干部政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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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5677
事件名称: 1986年11月地委、行署按照中共中央指示落实干部政策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9/001
起始页: 005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11月
结束时间: 1986年11月

事件描述

11月,地委、行署按照中共中央指示,落实干部政策,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共平反纠正冤假错案2607起,为790人补发了工资,为191户清退了被査抄的财物,部分干部及家属、子女得到妥善安排。1987年2月18日,地委、行署作岀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制的决定,在全区农村全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巩固土地承包责任制。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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