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曹县砖庙公社杨庄大队“借地”给社员自种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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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5610
事件名称: 1979年曹县砖庙公社杨庄大队“借地”给社员自种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9/001
起始页: 004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
结束时间: 1979年
发生地点: 曹县

事件描述

1979年春,曹县砖庙公社杨庄大队“借地”给社员自种,曹西北11处公社的绝大多数生产队分了口粮田。地委领导考査后,召开全区三级干部会议,肯定了这一作法,明确指示:实行生产责行制是引导农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正确道路。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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